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亚盛集团 股票代码:600108 编号:临2012-036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10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临2012-038)。
二、会议以0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临2012-038)。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通辽分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实施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内蒙古通辽市设立“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公司”,具体负责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通辽部分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亚盛大厦整体出租的议案》
为提升亚盛大厦经营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泰达房屋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拥有产权的经营性房产-亚盛大厦整体出租,以此提高租金收入,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整体经营收益。
待协议签署后,再进行详细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丹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临2012-039)。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正式聘任符继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截止目前,符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继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符继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
符继军简历: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硕士在读,政工师。1997年7月至2009年2月先后任甘肃省药物碱厂党委秘书、行政秘书、办公室主任。2005年7月借调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工作;2009年2月至今先后在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办、董办、总经理办公室担任秘书、兼任特种药材管理处工作,先后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5年以来,参与的特种药材种子丸粒化及地膜穴播技术栽培研究与应用项目获甘肃省科技厅科技进步三等奖,特种药材化学除草技术研究等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鉴定。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2-03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上午11时,在甘肃省兰州市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12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2人,实到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所做出的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2-03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1828号文《关于核准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12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92.3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0,382,97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594,490.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88,481.0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703A38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1)30 万亩高效农业节水滴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所属农业分公司;(2)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兰州新区(秦王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为公司所属 9家分(子)公司建设。
201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和《关于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1、《关于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1)将实施地点中“饮马分公司”变更为“敦煌市冷链物流北园区”;
(2)将实施地点中“下河清分公司”变更为“酒泉市南园工业园区”;
(3)将实施地点中“黄花分公司”变更为“金塔县金鑫工业园区”;
(4)将实施地点中“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兰州市九州开发区”。
2、《关于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
将在兰州新区(秦王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施建设的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变更为在兰州新区(秦王川)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南区)两地共同实施该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仅涉及实施地点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1、变更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该募集资金项目原部分实施地点周边农业产品结构发生改变,考虑项目实施后无法达到预期投资收益,经公司反复论证,为扩大果蔬气调库的辐射范围,更大地发挥现代农业物流体系的作用,以及基于对公司所属分公司及其周边地区特色果蔬资源分布的变化,公司决定变更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将果蔬气调库实施地变更到交通相对便捷、产品品质优良、特色鲜明、附加值高、更靠近加工企业的地点进行建设。
2、变更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2012年3月,本公司与内蒙古通辽市人民政府达成《合作建立滴灌工厂发展现代农业的框架协议》,该协议所建项目同募集资金项目-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一致;鉴于公司滴管产业在东北及内蒙业务量大,远距离运输产品势必造成产品运输成本上升,经公司反复论证,将现代农业滴管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在兰州新区和内蒙古通辽市两地实施。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1、公司仅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对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不大。
2、有利于公司加快“现代农业滴灌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和“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提升项目投资收益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所作的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所做出的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亚盛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亚盛集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亚盛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亚盛集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亚盛集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三次会议;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 :亚盛集团 编号:临2012-03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2,0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3,3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1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丹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本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签署抵押合同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兴保,注册资本:1,100 万元,经营范围:马铃薯、菊芋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马铃薯、菊芋全粉、淀粉的收购,加工,销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266.97万元,负债总额5106.79万元,资产负债率96.96%,净资产160.18万元;营业收入1748.36万元,净利润-95.9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为加快发展马铃薯产业,延伸马铃薯产业链,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丹县支行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同时该公司也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丹县支行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7月19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16,100万元,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五、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