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2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授权代表2名),董事严肃、独立董事宋衍蘅因公出差在国外未能亲自出席,分别授权董事童来明、独立董事叶林代为表决。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涉及交联交易,因董事童来明、黄阳旭、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作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临025)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客观公允,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2-临02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其中一项内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公司”)计划向佛山华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新”)采购煤炭。现由于佛山华新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其不再经营煤炭业务,为保证2012年度煤炭用量需求,冠龙公司拟向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物投”)采购煤炭总量不超过80000吨,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税)。
上述交易对方天津中物投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中物投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天津港保税区中物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八路88号319-1室
法定代表人:赵东辉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国际贸易;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投资;投资管理;煤炭、焦炭批发、零售;木屑制品、纸张及纸浆原料、机电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天津中物投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协议内容,交易定价公允,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需;
2、以上交易的价格客观公允,交易的关联方未对拟实施的交易进行干预,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3、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规定;
4、以上交易未对本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于2012年7月1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授权代表2名),关联董事童来明、黄阳旭、洪军、严肃、王奇、吴佳林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2-临02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告知因公司有重大事项未公告,公司股票于2012 年7月16日起停牌。
经公司与有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初步论证和协商,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在研究之中,为防止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7月23日起继续停牌30天。
本公司自停牌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积极开展和推动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并争取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间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8月22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