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12-001】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池方燃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7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55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57万元。依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465万股股票于2012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依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董事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部分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和与银行合作的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开设账户为1203283229045905006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开设账户为402661857995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0日
附件: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修订对应条款如下:
条款 | 未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三条 |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65万股,于2012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57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其中普通股为【】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9,857万股,其中普通股为9,857万股。 |
第一百七十条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12-002】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0号”文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5万股,发行价格为23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56695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3266.31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428.68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556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3283229045905006,截止2012年7月9日,专户余额为42,941.79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6200万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在中国银行温州平阳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02661857995,截止2012年7月9日,专户余额为11,265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20万套西服、100万件高档衬衫生产项目、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980万元。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泰联合。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专户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华泰联合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华泰联合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与专户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华泰联合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吕瑜刚、牟晶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开户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专户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泰联合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银行,同时向公司、专户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三方监管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华泰联合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银行、华泰联合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华泰联合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