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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要积极回报投资者
    2012-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郭树清率调研组赴吉林、辽宁调研,并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代表座谈

    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要积极回报投资者

      “检验我们工作做得好坏的标准,是投资者的权益是否得到尊重,投资者保护是否充分”

      ——郭树清

      □探索建立基金市场化收费机制,降低市场成本 □购买本公司股票关键在公开、透明,执行市场规则

      □上市公司分红属公司决策事项,要根据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来定 □正抓紧制定荐股软件相关规则,加大监管力度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毛明江

      

      

      7月19日至20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率调研组赴吉林、辽宁调研,分别与吉、辽两地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投资者代表举行两场座谈会,听取对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郭树清在座谈会上表示,上市公司应十分注意投资者关系管理,让投资者充分了解企业情况,才能准确研判投资风险及价值。他还特别指出,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要转变观念,积极回报投资者。

      在吉林证监局19日举行的座谈会上,与会投资者赵宏提出三条建议,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研究处罚后优先考虑投资者补偿;二是上市公司不分红或分红少,导致股民只能博取交易差价,应加大分红力度;三是基金行业“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把亏钱”难以为继,应建立起基金管理人员与投资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对此,调研组成员、证监会首席稽查兼稽查局局长张慎峰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绝不姑息财务造假、内幕交易、虚假披露等现象。

      (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