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4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长沙市上城军天大酒店十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万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8,601,26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935,730股的15.6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 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935,730股的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公司经研究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审计中介机构。
(1)表决情况:
同意票18,601,26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回避票0股。
(2)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审计中介机构。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票18,601,26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弃权票0股,占与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回避票0股。
(2)表决结果: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全文具体详见2012年7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律师、董亚杰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