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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2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2年7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宋伟杰、武利民、于培诺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12年7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2年8月9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2年7月)

    条款未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七十七条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3、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利润分配预案的,管理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七)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2-3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2年7月2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1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三项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8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7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0519)8888002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4日

    附件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2 年8 月7 日(星期二)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