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部分基金转换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信万通有限责任公司代销国泰基金
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部分基金转换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中信万通从2012年7月26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下述基金,并开通下述基金转换。
一、代销基金范围及代码
基金代码 | 代销基金范围 | 代销 | 转换 |
020025 | 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是 | 开通 |
020021 | 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是 | 开通 |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并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国泰基金旗下任一只自TA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渠道以公告内容为准。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四、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国泰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国泰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代销渠道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咨询中信万通各代销营业网点;
登录中信万通网址:www.zxwt.com.cn;
致电中信万通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
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8569000;
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渠道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以下2家代销渠道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以下渠道从2012年7月26日起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正在募集发售中的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及代码
渠道名称 |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20027、C类020028) |
世纪证券 | 是 |
华泰证券 | 是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代销渠道进行办理相关业务
(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址:www.csco.com.cn
世纪证券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昆明、南昌、南京等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华泰证券在上海、南京、镇江、扬中、常州、金坛、无锡、江阴、苏州、常熟、昆山、太仓、张家港、吴江、扬州、高邮、泰州、泰兴、姜堰、靖江、淮安、南通、海门、启东、如皋、盐城、大丰、东台、徐州、连云港、宿迁、济南、青岛、烟台、沈阳、大连、营口、盘锦、北京、天津、杭州、绍兴、宁波、温州、舟山、包头、长春、合肥、西安、太原、兰州、郑州、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石家庄、银川、伊宁、昆明、贵阳、海口、南宁、梧州、广州、深圳、中山、汕头、佛山、福州、泉州、漳州、厦门、南昌、岳阳、长沙、武汉、宜昌、孝感、恩施、黄冈、十堰、宜都、枝江、武穴、石首、荆州、麻城、汉川、当阳、安陆、成都、重庆等22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92个城市的21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856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四、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2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