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修订现金分红政策征求
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0078 证券简称: 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2-019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修订现金分红政策征求
投资者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推动公司建立持续、科学、 透明的分红政策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江苏证监局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现金分红政策等相关事项进行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如下: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和稳定性;
(2)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为使本次修订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更具科学、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公司现设立以下方式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以在2012年7月24日至7月27日期间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方式反馈至公司证券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 0510-86281884
电子邮箱:cx@phosphatechina.com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