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7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等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7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2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
厦广田股份三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90518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联系人:王宏坤 郭文宁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1-3 层
邮政编码:51800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2 | 《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