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召开了201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
议案》:同意全资控股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为子公司浙江东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霖”)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浙江东霖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订相关融资协议,拟通过转让浙江东霖开发的阳光国际项目部分特定资产收益权并在约定期限内回购的方式向平安信托融资6亿元。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宋都集团为浙江东霖提供融资担保的最高限额调整为不超为人民币8亿元,同时宋都集团与平安信托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为浙江东霖日后支付回购平安信托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6亿元及相关利息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浙江东霖受让平安信托持有的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完毕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60,000万元及利息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54,007.13
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3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79.6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