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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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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2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7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董事汪和俊先生、张琼女士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汪和俊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张琼女士委托董事唐荣保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7,88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40,886.90万股。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完成。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需相应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此外,为了更好的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的分红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章程修正案》、《独立董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用于其进行“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建设。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在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本次验资后签署,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中由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在完成对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的增资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再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和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改。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2012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3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 义

    全称简称说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审计、验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农业银行支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分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交通银行分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光大银行分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浦发银行分行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2012年 5月 1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648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发行股份 7,886.9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72 元/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6 月 22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188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29,999,68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489,056.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5,510,623.51 元,已募集到位。

    为加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在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账户,该等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如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承诺在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华林证券,上述存单不得质押。

    二、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华林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华林证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应当配合华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华林证券每季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本公司授权华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林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按月(每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本公司出具专户对账单,并将该专户对账单全部抄送华林证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公司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应及时通知华林证券,并同时向华林证券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华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同时向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林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林证券通知专户资金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或者华林证券可以要求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 华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华林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壹式陆份,本公司、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华林证券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本公司备用。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4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48号文),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际发行7,886.9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5,510,623.51元。按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电器”)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用于其进行“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建设。

    一、本次增资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和第十八次会议、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结合实际发行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999,6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489,056.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10,623.51元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20,000.0020,000.00
    2年产17万台智能型电力电器元件产品生产线项目15,000.0015,000.00
    3智能型高分断低压断路器生产线建设项目10,000.0010,000.00
    4高、低压开关柜及元件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8,000.006,551.06
    合计53,000.0051,551.06

    【注:】年产 2 万台 VA-12 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增资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的方式对其进行投资,而其余项目均由本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到位后, 2012年7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增资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对森源电器进行增资,增加其注册资本20,000万元,用于其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建设。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系执行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重组。

    二、增资基本情况

    1、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3月28 日

    注册资本:7,5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荣保

    注册地址:芜湖市湾里工业园

    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元器件、开关配件设计、制造、销售。钣金机械加工。

    本次增资前森源注册资本7,56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增至27,56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本次增资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系扩能项目,利用公司厂区存量土地,建设总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主要包括四个车间、原材料和产品仓库、办公室等,以及相关的辅助设施;采购最先进的2条生产线装配流水线,以及主要产品零部生产加工设备和产品检测设备。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2万台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生产规模。

    (3)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周期:本项目在森源公司厂区内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4,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000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预计达产后项目年新增销售收入100,000万元,净利润7,830.93万元,预计项目内部收益率为39.12%。

    (6)项目实施资金来源调整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0,000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额将不做调整。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森源电器的增资是为其尽快完成“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优势,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四、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森源电器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款到账后,森源电器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尽快与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5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48号《关于核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29,999,68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489,056.4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15,510,623.5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6月22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2]18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全额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途为归还银行贷款,预计本次暂借募集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600万元。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其中,本次募集资金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万台VA-12智能化固封极柱式高压真空断路器项目”,在完成对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的增资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再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汪和俊先生、肖学东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时间计划作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龚寒汀女士、乔绪升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华林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主要依据如下:1、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2、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0%。4、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因此,华林证券认为,鑫龙电器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必要和合规的。”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起,到期后应足额归还。”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该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4、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时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315)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7日-2012年8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下午15:00至8月8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三楼(315)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制订<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

    3、《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7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8;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总表决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制订<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2.00元
    议案三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3.00元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4.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鑫龙电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7日15:00至2012年8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 议 事 项表 决 意 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   
    3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7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7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查秉忠先生主持。

    经监事会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 年)>的议案》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华林证券分别与农业银行支行、兴业银行分行、交通银行分行、光大银行分行及浦发银行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计划自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起,到期后应足额归还。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编号:2012-038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沟通函》: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 号)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转制工作现已完成,于2012 年 2 月 16 日取得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转制后的事务所全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转制不属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