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市价推股权激励
阳光城业绩“有底”
阳光城业绩“有底”
2012-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吴正懿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阮奇
又一家房地产企业推出股权激励计划。阳光城今日披露,拟向9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4875万份股票期权,占总股本的9.1%,行权价为9元,高于最新股价8.45元。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出总量4875万份的股票期权,占授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095%。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为97人,占公司截至2011年底在册员工总数的13.64%。其中,阳光城董事、执行董事长何媚与总裁陈凯获授期权数量最多,均为530万份;董事林贻辉、董秘廖剑锋均获授350万份。
草案规定,股票期权于授权日开始,经过一年的等待期,在之后的3个行权期,分别有30%、30%、40%的期权在满足业绩条件的前提下获得可行权的权利。行权条件为,授予日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7.5%,其后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8%和18.5%。业绩方面以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基数,2012年至2014年净利增幅分别不低于35%、70%和105%。
资料显示,阳光城今年一季度净利润仅992.74万元,同比下降37.9%。而本次行权条件显示公司2012年净利润需同比增长35%,意味着阳光城对全年业绩较有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不少房企开始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设定的行权条件显露出公司对房地产业务前景依旧看好。例如,莱茵置业上月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也高于市价,其主要行权条件为,以公司2011年度业绩为基数,2012年至2014年净利润增幅分别不低于50%、69%和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