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5 股票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2-02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独立董事高贵富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杜婕代其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张闯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孟庆凯代其出席并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吉林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公司向吉林银行东盛大街支行申请额度为一亿元的人民币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该笔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为 :长国用(2010)第071010757号,此次抵押面积为64582平方米 ;长国用(2010)第071010758号,此次抵押面积为11397平方米。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孙宝树不再担任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委派刘川为吉林省六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