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15 证券简称:掌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8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2年6月26日,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2年7月25日下午13:30,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00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文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00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00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001,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张明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