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12年7月27日起浙商银行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销售业务,并参加浙商银行开展的基金网上银行申购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 | 166801 |
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 | 166802 |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 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在优惠活动期内:若基金申购费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
四、 优惠活动期间
2012年7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一)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2楼(邮编:310012)
电话:0571-28191853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韩吟吟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邮编:200120)
电话:021-60350852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张伊婷
客户服务电话:0571-2882 2288、4006-321-321(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