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2-029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7月10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公司二楼62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非执行董事滕明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徽女士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张培武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德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培武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提取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按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规定,通过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和减值测试,本期补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69.67万元,其中母公司1,676.16万元、子公司北京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93.51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子公司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陕西北人)剥离经营性土地资产的议案。
鉴于子公司陕西北人职工住宅用地10,589.40平方米,为非经营性资产,价值916,838.85元。不能为公司带来任何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的定义概念,故将此非经营性资产从陕西北人账面中剥离,计入营业外支出。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子公司陕西北人征用渭南高新区土地的议案。
此次陕西北人征用渭南市高新区恒通路部分土地建立“绿色印刷机械产业园”,是响应国家绿色印刷产业政策,实现陕西北人向绿色印刷机械战略的转变,提升陕西北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新征用土地15亩,每亩出让费12万元,总计需支出费用180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处置公司部分闲置设备的议案。
公司准备处置的闲置设备,系工艺技术落后、性能降低的闲置设备,其账面净值为159.66万元,评估净值为158.02万元,董事会同意将设备以不低于评估净值的价格作为底价,在北交所公开交易。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印刷学院等三方股东合资成立北人迪普瑞印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项目由公司与北京印刷学院、北京北人京延公司和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拟成立的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人迪普瑞印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出资,共计9,262,800元,占46.3%;北京印刷学院知识产权出资4,543,700元,股比占22.7%;北人京延公司实物出资1,193,500元,占6%;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出资5,000,000元,占25%。此项目总投资1,495万元。
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新公司“北人迪普瑞印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审议通过出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资协议及该公司章程。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半年度的述职报告,并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原《公司章程》:
第二百三十条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分配股利:
(一)现金;
(二)股票。
现修改为:
第二百三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5%,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合并报表)的30%。
前款所述“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的累计支出额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偿付债务或重大资产收购等。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原《公司章程》: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因前述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证,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子公司北京北人富士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向大股东北人集团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为缓解北人富士生产资金阶段性短缺,保障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北人富士向大股东北人集团公司拆借资金800万元,该笔借款无抵押、无担保,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两个月(7月26日-9月26日)。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公司董事张培武先生、滕明智先生、吴东波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2-030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连升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票3票;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3、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下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半年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