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
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2-01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
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火鸟公司”)收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内]鼓励类确认[2012]38号),确认红火鸟公司所从事的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鼓励类中第十九类轻工第20条“制革及毛皮加工清洁生产、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开发及关键设备制造、皮革废弃物综合利用;皮革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三价铬污泥综合利用;无灰膨胀(助)剂、无氨脱灰(助)剂、无盐浸酸(助)剂、高吸收铬鞣(助)剂、天然植物鞣剂、水性涂饰(助)剂等高档皮革用功能性化工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之规定,并确认红火鸟公司为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
近日,红火鸟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县国家税务局城郊税务所下发的《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核通知书》(璧国税城郊审[2012]029号),根据财税[2011]58号及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12 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红火鸟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税条件,准予自 2011年1 月1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执行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税事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如不符合新目录规定,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计算申报。
红火鸟公司为本公司在重庆市璧山县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皮鞋的生产和销售,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148.51万元,利润总额为3,392.32万元;201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为9,630.27万元,利润总额为1,677.29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