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东电B 证券代码:900949 编号:临2012-019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26日在杭州浙江百瑞国际大酒店召开。有关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12年7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57名,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即内资股股东,下同)5名,流通股股东(即B股股东,下同)52名,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57,867,7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5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320,000,0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份的100.00%;B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7,867,773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5.49%,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
二、议案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在关联股东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兴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公司参与投资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30%的股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的核准批复及公司的股权比例,向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出资资本金。
同意554,334,613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其中:内资股520,036,800股,占内资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0%;外资股34,297,813股,占B股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
弃权0股;
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