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2-04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2年7月10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赵笃学董事长主持,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修正案》;
《公司章程的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编号2012-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修正案》、《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7月26日
股票简称:山东矿机 股票代码:002526 公告编号:2012-042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7月25 日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公司未来营运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拟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融资渠道。
一、本次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方案如下:
1、计划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2、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二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增加对子公司的投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等。
4、发行期限: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365天。
5、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2-04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 (星期一 )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7日(星期二)
四、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六、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修正案》
2、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八: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九、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星期四)8:30-11:00,14:30-17:00。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地点:山东省昌乐县矿机工业园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加盖单位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
十、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人及方式: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矿机工业园
邮编:262400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传真:0536-6295539
联系人:张丽丽 陈玉洁
十一、备查文件:
1、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的修正案》 | |||
2 | 审议《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