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2-021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新疆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新证监局【2012】6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十三条、第七十九条、第一百五十七条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权益,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2012年-201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窗,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拟向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断桥隔热铝合金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65万元;拟向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供用生产和采暖用蒸汽,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张新、李建华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6、《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上述第3、4、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等。
2、截止2012年8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8月10 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真:0991—6689882
联系人:杨波 刘建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 决 意 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填表说明:
1、若同意此议案,则在“同意”栏内画“√”;若对此议案反对,请在“反对”栏内画“×”;若对此议案放弃表决权,请在“弃权”栏内画“○”;
2、若出现两种以上选择,为无效表决。
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止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2-022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44 号)核准,公司进行了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1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983,54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5元,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为1,182,619,997.0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1,271,623.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348,373.57元。(详见2011年7月5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1年6月29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到位,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五洲松德证验字[2011] 2-0537号《验资报告》。2011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37,792,671.6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3,712,453.71元,其中本金413,555,701.9元,利息10,179,934.90元,银行手续费23,183.09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6月2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程序、监督、使用情况报告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1年6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1年7月13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存放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348,373.57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户号 |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107619966847 | 50,000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 65001610100052512281 | 45,000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喀什东路支行 | 30-008401040004824 | 20,134.837357 |
合计 | 115,134.837357 |
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和监督程序,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公司审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每月初,公司将上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保障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的规范性,提高了资本的使用效率。
4、募集资金使用报告情况
公司2012年3月17日召开的五届十次董事会、五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在2011年一季报披露了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电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项目(一期)。电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12.53亿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5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生产线、年产2万吨环保型电子铝箔生产设备、年产2万吨高纯铝生产线以及部分公用设施等,达产后将为公司每年新增1,200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2万吨环保型电子铝箔、2万吨高纯铝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于2012年6月建成投产。
2011年四季度以来,欧洲债务危机进一步恶化,发达国家经济低迷;而国内经济受内外因素影响呈现放缓趋势;在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双重作用下,电极箔等电子新材料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价格下滑,行业整体开工率不足,影响了公司市场扩张计划,从而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造成影响。在项目建设方面,公司一直采取谨慎态度,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电子新材料产品市场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在募集资金项目部分产能逐步释放的基础上,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将根据宏观经济和电子新材料市场恢复情况,适时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截止2012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3,779.27万元,余额42,371.25万元。年产2万吨高纯铝生产线中的1万吨生产线已建成投产;年产2万吨环保型电子铝箔项目正在建设;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压电极箔生产线中的年产400万平方米化成箔生产线已建成,部分已投入投产,其余年产800万平方米的化成箔生产线、年产1200万平方米的腐蚀箔生产线正在建设。
2、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需求计划,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了意见。2011年11月,公司完成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2012年4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变更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应披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82,619,997.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472,281.7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37,792,671.6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子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化项目(一期) | 无 | 1,151,348,373.57 | 1,151,348,373.57 | 1,151,348,373.57 | 240,472,281.71 | 737,792,671.67 | -413,555,701.90 | 64% | 原计划2012年6月 | 部分2012年6月底投产,其余尚在建设期 | 否 | |
合计 | 1,151,348,373.57 | 1,151,348,373.57 | 1,151,348,373.57 | 240,472,281.71 | 737,792,671.67 | -413,555,701.90 | 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电子新材料产品市场情况,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放缓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将根据宏观经济和电子新材料市场恢复情况,适时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1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1年11月,公司完成了上述4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2012年4月2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人。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2年6月底,公司募集资金余额423,712,453.71元,募集资金项目正在建设中。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尚无其他使用情况 |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2-023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交易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过去24个月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同一关联人发生采购交易287,159,354.67元,发生销售交易5,977,203.46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具有铝型材、铝合金门窗等铝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质量可靠,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变房产”)在其工程项目建设中需要一定数量的铝合金门窗。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窗,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拟向特变房产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断桥隔热铝合金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65万元。
2012年上半年,公司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区的配套电子新材料产业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已投入运行,具备供应蒸汽的能力,并且该项目与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业公司”)相邻。根据硅业公司生产和采暖用蒸汽需要,公司拟向硅业公司供应蒸汽,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与特变电工、特变房产、硅业公司分别签订了《产品买卖框架协议》、《供用蒸汽框架协议》。
特变电工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房产为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硅业公司为特变电工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特变电工、特变房产、硅业公司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9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张新、李建华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与特变电工的关联交易
1、关联方介绍
特变电工简介: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150,362,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张新,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注册资本26.36亿元;主要经营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的制造和销售等。2011年,特变电工实现净利润12.35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0.53亿元。
2、公司与特变电工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公司拟向特变电工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窗,价格参照市场价确定,预计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具体供应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双方依据公平原则进行磋商和决定,就具体交易签订书面协议。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平方米) | 单价 (元) | 暂定总金额(元) |
断桥隔热铝合金窗 | 众和65H系列双玻 | 5,700 | 646 | 3,682,200 |
铝合金窗 | 众和55F系列单玻 | 600 | 503 | 301,800 |
合计 | 3,984,000 |
注:上述单价含土建配合费。
(2)质量要求
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双玻及铝合金窗单玻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家标准执行。
(3)结算方式
具体协议签定后3日内,特变电工支付给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30%预付货款;窗框全部安装完毕后10日内,特变电工支付给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30%货款;玻璃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10日内,特变电工支付给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25%货款;窗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后10日内,特变电工向公司支付至决算价款的95%(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决算);剩余5%决算价款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10日内,特变电工向公司支付5%质保金。结算方式:转帐支票或电汇。每次付款时,公司向特变电工提供等额的发票。
(4)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后生效。
(二)公司与特变房产的关联交易
1、关联方介绍
特变房产简介:成立于1999年11月9日,为特变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陈伟林,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亚细亚路6 号办公楼,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委托代建等。2011年实现净利润11,369.2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78,061.68万元。
2、公司与特变房产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拟向特变房产销售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及断桥隔热铝合金门,价格参照市场价确定,预计金额不超过1,165万元,具体供应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双方依据公平原则进行磋商和决定,就具体交易签订书面协议。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平方米) | 单价(元) | 暂定总金额(元) |
断桥隔热铝合金窗 | 众和65H系列三玻 | 18,000 | 600 | 10,800,000 |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 | 众和65F系列双玻 | 1,000 | 850 | 850,000 |
合计 | 11,650,000 |
(2)质量要求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材料按国家及行业现行铝合金门窗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质保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国家标准执行。
(3)结算方式
具体协议签定后3日内,特变房产支付给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30%预付货款;窗框全部安装完毕后30日内(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除外),支付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30%货款;玻璃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不具备安装条件的除外),特变房产支付给公司协议暂定总价的25%货款;窗户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后30日内支付公司至决算价款的95%(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决算);剩余5%决算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后,凭物业公司、特变房产签字盖章认可无质量问题的回访单30日内支付5%质保金。结算方式:转帐支票或汇票。
(4)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后生效。
(5)其他
公司委托专业制作安装单位负责制作安装;每次付款时,制作安装单位向特变房产提供等额的发票;公司与制作安装单位约定制作安装费用结算及制作安装质量等事宜。
(三)公司与硅业公司的关联交易
1、硅业公司简介
硅业公司为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特变电工持有硅业公司84.51%的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20日,注册地址为乌鲁木齐市昆明路 158 号野马大厦七层,法定代表人张新,注册资本285,920万元,主要经营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太阳能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等。截至2011年12月31日,硅业公司净资产为265,891.58万元;2011 年实现实现净利润8,283.57万元。
2、公司与硅业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正常供气量为60 t/h,最大用量冬季(每年10月至次年3月)为90-110t/h,夏季(4月至9月)为70-90t/h,公司向硅业公司提供生产和采暖用蒸汽,具体供蒸汽量以需方的用气计划为准。
(2)供气价格:
蒸汽基准价格为82.5元/吨,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具体供应数量按照实际发生为准,双方依据公平原则进行磋商和决定,就具体交易签订书面协议。蒸汽价格根据煤炭价格的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调整幅度依据为煤炭价格和原水价格涨跌所导致的蒸汽成本变化额度。
(3)履行方式及结算方式:
由公司每月向硅业公司开具蒸汽计量通知单及发票。结算方式:以流量计每月累计量为结算依据(流量计按照国家规定校验,合格后双方共同对流量计进行封装,如需打开,双方需指定人员在场),每月25日由双方核对流量并签字确认,付款前公司提供全额发票。
(4)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交易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人情况
特变电工持有本公司150,362,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变房产为特变电工第一大股东特变集团之全资子公司,硅业公司为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构成本公司同一关联人。
2、关联交易情况
2010年度,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采购采购变压器、电线电缆、接受劳务等,交易金额6,933.17万元;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销售铝杆等,交易金额0.31万元。
2011年度,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采购采购变压器、电线电缆、开关柜、配电柜、接受劳务等,交易金额20,271.28万元;公司向特变电工等同一关联人销售铝制品等,交易金额146.71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都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程项目建设所需,价格符合市场原则,未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2、本公司与特变电工、特变房产、硅业公司分别签订了《产品买卖框架协议》、《供用蒸汽框架协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12-024号
债券代码:122110 债券简称:11众和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出席和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7月23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并于2012 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后认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赞成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监事尤智才、郭俊香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上述第3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