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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4,5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于2012年7月30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7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C761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8.8倍(截止2012年7月25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前12个月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08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提醒投资者,股票上市后仍旧存在由于市场波动引起的下跌风险。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5,419.52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5.00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68,025.00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额32,605.48万元,超出比例为92.06%。本次发行的超募资金计划用于以下方面:

      (1)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发行人将根据其经营情况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减少利息支出,从而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发行人盈利水平,并降低财务风险。

      (2)用于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对于本次发行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行人董事会将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由于存在超募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现金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不仅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更高要求,而且短期内如果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以及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6、原材料铜价格波动风险。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材、铝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大,铜材、铝材价格变动将引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毛利以及所需周转资金的变动。报告期内,铜价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加大了公司成本管理的难度,若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将对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7、产品销售周期性风险。电力电缆的销售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而言,电力系统会在二、三季度进行招投标,供应商下半年交货,因此每年下半年的销售要好于上半年。由于本公司客户结构中电力公司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因此销售的季节性会造成公司生产经营业绩的波动。

      8、电线电缆行业市场竞争风险。公司所处电线电缆生产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企业众多,竞争十分激烈。公司虽然近年来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自身累积时间较短,资本实力并不十分雄厚,如果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者国家出台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导致行业经营环境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化,将引发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9、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国家对电线电缆行业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受国家产业政策的管制,对于涉及安全等重要领域的相关产品,则需要国家的强制认证,在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中,也有着相应的准入机制。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动,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10、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小明先生。杨小明先生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38.33%的股份,第二大股东余国平先生和第三大股东徐福荣先生在本次发行前分别持有本公司28.34%和21.67%的股份,本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由于公司前3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如果现有股权结构出现不稳定的情形,尤其是本次发行4,535万股后,杨小明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后,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的风险。

      11、资产负债率偏高风险。本公司所属的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资金密集型的行业特点,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运营资金的需求量很大,公司大部分经营性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解决,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09年末、2010年末和2011年末分别达到82.26%、73.17%和68.54%。虽然公司与多家客户以及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以及主要销售客户相对固定,公司在与其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良好的商业信用,但如果央行收紧银根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公司正常运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1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公司2009 年、2010年和201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05%、43.15%和38.2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的提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投入到投产发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可能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3、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1日(T+2)在《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参与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等。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股票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15、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予以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16、本次发行有可能出现上市后即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7、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1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9、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20、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避免参与申购。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 行 人: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