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2-036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2年7月27日完成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1年2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1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该修订稿业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1年7月15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批准。
2011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2011年7月18日。
2012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将192万份预留期权授予10名激励对象;确定上述预留期权授予日为2012年7月18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授权日,并同意向上述10名激励对象授予192万份股票期权。
2012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基本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2年7月18日。
2、授予对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级 | 授予期权数额(万股) |
| 1 | 张 军 | 总经理助理 | 33.14 |
| 2 | 范山湖 | 荆州项目总经理/部长级 | 19.85 |
| 3 | 张念华 | 产品设计部部长 | 19.85 |
| 4 | 王小兵 | 花郡项目总经理/部长级 | 18.33 |
| 5 | 马文婷 | 营销管理部部长 | 18.33 |
| 6 | 杨 光 | 开发中心报批室部长 | 18.33 |
| 7 | 吴 敏 | 审计部部长 | 18.33 |
| 8 | 陈大文 | 大武汉二期项目副总经理/部长级 | 15.28 |
| 9 | 易明俊 | 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级 | 15.28 |
| 10 | 张晓冬 | 营销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级 | 15.28 |
| 合计 | 192.00 | ||
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期权数量与公司2012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示情况一致。
3、授予数量:被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为192万股,对应标的股票为19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
4、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10元。
5、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安排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授权之日起四年,自对应的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每年按股票期权授予额度的预留部分期权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具体安排如表所示:
| 行权期 | 行权比例 | 可行权时间 |
| 第一个行权期 | 30% | 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第二个行权期 | 30% | 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第三个行权期 | 40% | 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未在行权有效期内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收回注销。
三、期权简称、期权代码情况
期权简称为:南国JLC2,期权代码为:037595。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引导管理层追求公司长期目标的实现,使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专业)骨干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