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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2012-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46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麓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岳麓山支行”)分别就2450万元、2050万元、2351.5万元及900万元四起借款合同纠纷诉本公司事项。

    1、因本公司到期未能偿还本金人民币2450万元、2050万元、2351.5万元及900万元及相应利息,工行岳麓山支行向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分别下达了[2006]望民初字第748号、749号、750号、751号民事裁定书。

    该事项公告于2006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2、2007年1月31日,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分别下达了[2006]望民初字第748号、749号、750号、751号民事判决书。

    该事项公告于2007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3、本公司因与工行岳麓山支行、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金2050万元借款合同一案,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湖南省望城县人民法院 [2006]望民初字第749号民事判决,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7)长中民二终字第0848号《民事判决书》。

    该事项公告于2007年6月22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4、2009年7月3日,工行岳麓山支行与本公司签署了《还款免息协议》,就本公司在工行岳麓山支行逾期银行借款达成和解。

    该事项公告于2009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5、2012年7月23日,工行岳麓山支行出具了《关于债务清偿完毕的确认函》,经工行岳麓山支行确认:和解对价支付完毕,指定债务已经自动解除。

    该事项公告于2012年7月25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6、2012年7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12-7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望城县人民法院(2006)望民初字第7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嘉瑞新材、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冻结。

    2012年7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98-8号《执行裁定书》:终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长中民二终字第0848号民事判决书、望城县人民法院(2006)望民初字第74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嘉瑞新材、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冻结。

    2012年7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89-5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望城县人民法院(2006)望民初字第75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解除对被执行人嘉瑞新材、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冻结。

    2012年7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14-9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望城县人民法院(2006)望民初字第75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嘉瑞新材、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亚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冻结。

    二、本公司涉诉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止至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本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101551.68万元(本金),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暂无法估计,具体数据以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12-7号《执行裁定书》;

    2、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98-8号《执行裁定书》;

    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89-5号《执行裁定书》;

    4、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7)望执字第114-9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47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6月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2012年7月13日,本公司发布了《业绩预计公告》,预计盈利约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3、修正后预计业绩: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4、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约60%盈利:6843.55万元
    盈利:约29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 约0.24元盈利:0.58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否。

    三、业绩修正原因

    董事会关于预计的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的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组工作进展顺利,偿还逾期银行借款,豁免利息收入。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2011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2011年9月5日,本公司召开了嘉瑞新材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1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2011 年9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9月15日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2012年4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我公司提交的《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2年5月4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经审查,有关问题需要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中国证监会要求我公司在该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2012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有条件通过。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告所载2012年1-6月份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最终核算,有可能与最终核算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最终核算、审计后的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48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新材”或“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12年7月16日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董事会会议时间:2012年7月26日上午10:00;

    (2)董事会会议地点: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万巍先生主持;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012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2年第1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有条件通过。

    为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浙江嘉瑞联合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瑞联合新材料集团)”。

    公司将向浙江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住所拟由湖南省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迁至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五楼512室。

    公司将向浙江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变更工商登记申请材料,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公司住所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实施进展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经湖南省体改委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430000000052069。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经湖南省体改委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现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HUNAN GENUINE NEW MATERIAL GROUP CO.,LTD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浙江嘉瑞联合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GENUINE UNICOM NEW MATERIAL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洪江市安江镇大沙坪

    邮政编码:418100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五楼512室

    邮政编码:310012


    上述《公司章程修正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意见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嘉瑞新材2012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嘉瑞新材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49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2年7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嘉瑞新材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召开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时,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2年8月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邀请人员。

    6、召开地点:长沙市上城军天大酒店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的议案》。

    3、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刊登在2012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8日(星期三)的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中路235号上城星座大厦2506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匡畅、雷丹丹

    电 话:(0731)--84315151

    传 真:(0731)--85502636

    2、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对会议所列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