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22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6日以书面通知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在乌鲁木齐海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67,508.2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31,435.5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638,342.18 元,公司本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574,414.9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2年6月30日总股本203,028,4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到下次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2」36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做以下修订:
原第第一百五十五条:
原文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说明原因和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修订后第一百五十五条:
修改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透明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并兼顾公司 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条件、形式和比例:
1、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
2、在公司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公司应通过投资者电话咨询、现场调研、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方式 听取有关投资者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意见。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授权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的《关于授权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三、四、五项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23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在乌鲁木齐海大酒店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李伯林女士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表决情况及决议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根据《证券法》第68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发布2012年半年度报告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监事会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的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并确保有效监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分配条件、形式和分配比例都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是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24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六)会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2-021)刊登在2012年7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2年8月20日(星期一)至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前。
(三)登记地点: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蔡伦路33号
邮政编码:421001
联系电话:0734-8239335
传 真:0734-8239335
联 系 人:颜立军 罗年华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膳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2012-026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利用公司自有闲置
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
短期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及授权公司总裁在授权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1、投资品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项目。购买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收益率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 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5亿元内。
4、资金来源:目前公司经营形势较好,加之出售南岳公司股权收到一定现金,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5、审批程序:本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选取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选取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品种,规避高风险理财品种及境外银行理财品种。同时,在理财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