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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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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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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3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董事邹志强先生委托董事崔积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王立华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邱靖之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按照山东监管局《关于转发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九进行修订,以明确分红决策机制及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公告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27日

    附件: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原则上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其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不应低于百分之五十,并且连续任何三个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就制订、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等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可以采取网络投票或其他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十)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1-03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9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兴博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样本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32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吕守民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登载于2012年7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