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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2-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隆鑫通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新股投资风险作出以下特别提示: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2年7月23日(T-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并将根据网下、网上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整个定价过程及定价结果由上述参与主体自主决定和风险自担。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表明其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否则不应参与申购。

      6、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机械设备仪表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6.89倍(截至2012年7月27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区间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3.01倍-14.27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115,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区间6.00-6.58元/股计算,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为48,000-52,640万元,低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金额,但仍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网下配售数量;如果出现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减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减少网下配售数量。因此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双向回拨机制启动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在获配数量、获配比例方面的变化。

      9、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3日(T+2日)在《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判断和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关注。

      10、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2年8月1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比例进行配售;上述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由承销团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若T日出现网下申购不足,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作出公告和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2、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

      13、发行人的行业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是摩托车及发动机行业、通用动力机械行业两个细分行业。摩托车及发动机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1)受城市“禁限摩”政策及国三标准实施的影响,摩托车国内需求放缓,未来大幅增长的可能性较小;(2)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如实施“禁限摩”政策的城市增加,“摩托车下乡”政策到期后不再继续实施等;(3)人民币持续升值,影响发行人出口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4)行业竞争加剧,影响行业整体利润水平。

      通用动力机械行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在出口业务方面,国内通机行业企业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区为北美和欧洲,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或者上述地区未来发生较为频繁的贸易摩擦,将会影响行业通机出口业务的拓展。

      14、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需要向上游企业采购大量的零部件,零部件生产企业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铝材、铜材、钢材、塑料等。2009-2011年度上述主要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导致发行人毛利率下滑。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攀高,而发行人无法通过产品价格提升或其他方式充分消化其影响,将会对其盈利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国外业务依赖主要客户。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发行人前五大国外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出口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34%、43.93%和37.39%,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91%、19.90%和14.23%。尽管对于发行人整体经营而言,国外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有限,但是对于出口业务而言,国外主要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发行人主要国外客户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或者关键国外客户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出口业绩。

      15、发行人的财务风险

      (1)毛利率下滑。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99%、17.33%和19.69%,出现逐年下滑的情形,主要原因是受到钢、铝、铜、塑料、橡胶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2009-2011年,发行人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铝材、铜材、ABS材料价格分别上涨29.66%、64.83%和41.41%,从而导致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单位直接材料成本分别上涨18.08%和11.16%,尽管发行人提高了单位产品售价,同期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产品单价分别提升10.25%和5.52%,但仍然无法覆盖成本的上升幅度。2009-2011年,发行人出口收入占比分别为38.06%、45.29%和47.40%,呈逐步提高的趋势,同期人民币升值幅度超过8%,也对发行人的毛利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果未来发行人毛利率持续下降,且收入规模不能保持增长,可能会导致发行人整体业绩下滑。

      (2)人民币汇率波动。近年来,受国家人民币汇率改革政策的影响,人民币一直处于渐进式升值的过程中。自2010年6月19日,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又重启升值步伐。发行人及合并报表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如果人民币持续升值,将会影响到发行人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另一方面,由出口业务形成的外币资产,折算为人民币时也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相应的汇兑损失。尽管发行人采用了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锁定汇率、导入JIT精益生产方式缩短从合同签订到收款的周期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汇率波动的风险,但是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持续频繁波动,仍可能对发行人国外业务拓展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较高。2009-2011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以下四方面:(1)控股股东隆鑫控股2010年向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公司转让股份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一次性计提了13,102.00万元的管理费用;(2)发行人为降低外汇风险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合约产生的损益;(3)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在报告期内曾向发行人拆借资金,发行人分别于2009年度和2010年度计提、冲回该等资金产生的坏账准备,产生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4)摩托车产业和通用动力机械产业是重庆市的优势产业,为扶持产业发展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庆市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扶持政策,并为相应企业的研发创新、国际市场拓展等项目提供了一定的财政补贴。2011年度、2010年度和2009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6.27%、3.45%和9.98%,波动较大。

      16、与募集资金有关的风险

      发行人针对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是,如果营销渠道的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国内外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上述项目达产后的新增产能将对发行人未来的销售形成压力。

      发行人预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可获得较好的收益,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或者市场竞争加剧对发行人新增产能的有效利用产生不利影响,将可能导致项目收益无法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盈利能力。

      17、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1)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经重庆市各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发行人及在重庆范围内的子、分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时间从2001年至2010年。

      2011年7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发行人不再被列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变动。2009-2011年发行人出口产品适用国家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政策。目前发行人绝大多数摩托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系列产品退税率为15%,主要通用动力机械产品作为国家重点支持出口的产品,近年出口退税率一直保持稳定或有所上升。在国家稳定出口、人民币升值过程渐进可控的宏观背景下,发行人产品出口退税率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的可能性较大。但未来如果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动,将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8、其他风险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关联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股票市场波动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

      19、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凡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应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任何怀疑发行人是纯粹“圈钱”的投资者,应坚决避免参与申购。

      20、本特别风险提示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