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婧妤 ○编辑 龚维松
资本市场是以诚信立足的市场,近年来在持续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我国资本市场迎来了首部专门的诚信监管规章。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自9月起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诚信”正式纳入监督管理范畴,资本市场建设的信用维度将随之进一步扩展;也意味着资本市场作为信息市场、信用市场、信心市场的特点愈发彰显,市场“三公”原则的实现程度将进一步提升;同时,这还意味着,我国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将驶入快车道,由信用市场出发,一个信心市场方能迎面走来。
《办法》作为具备更高法律效力的部门规章,是对历年来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总结与深化。
2006年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诚信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推进诚信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近年来,证监会专门成立“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以建立完善诚信档案为抓手,创新诚信监管手段、方法和机制,探索实现诚信“硬约束”,以期最终构建诚信法制健全、诚信记录完善、诚信约束有效、诚信服务发达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证监会法律部还设立诚信建设处,专人专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008年,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用以记录资本市场各类主体的违法违规和重大失信行为,收录了资本市场各类主体7大类别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目前,诚信档案中的不良记录已与市场准入、监管机构日常监管、特定专业资格等对接并发挥作用,实践中部分有失信记录的主体在行政许可中被暂缓安排,部分在申请有关业务时被要求进一步解释说明或被持续关注。《办法》实施后,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录入的诚信信息将可查询,各类主体受诚信监管制约的同时,也将享受由此带来的权益。
资本市场是商业信用发展的结果,其运行与信用相依存。建设信心市场,首先要建设信用市场。
从资本市场“信息、信用、信心”三大特点出发,一个健康规范运行、基础功能良好实现、高效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资本市场,当是信息公开透明、各参与主体诚实守信、投资者具备充足信心的市场。同时,市场信心的建立依赖于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更依赖于信用市场的实现,而建设信用市场又须实现市场信息的透明、公开,这其中亦包括诚信信息的透明与公开。
如果说体量规模、体制机制、基础功能决定了一个资本市场的“硬实力”得话,诚信水平则决定了它的“软实力”。“软实力”是无形资源,却又作用于市场运行的方方面面。我们呼吁建立一个信心市场,这既包括了对“硬实力”的信心,更重要的是包括了对这些无形资源的信心——即对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诚信、有效的信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资本市场的深度、广度、复杂性,决定了市场诚信体系的建设无法通过一种方式、一种途径、一个规章一蹴而就,它必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营造崇尚诚实守信、自觉遵规守法的资本市场诚信环境,既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可能是一个人、一个部门单方面努力的结果。市场各参与主体既对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有责任,也必将受益于其为诚信体系构建而作出的努力。
可以想见,在《办法》的规范下,我国资本市场诚信、失信行为当奖惩更分明;参与市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更加严于律己;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期待一个更透明、更守信、更有效的资本市场——一个真正的信用市场,也是一个真正的信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