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12-01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269719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宏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26971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关于聘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26971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先生、徐睿先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