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8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汇丰晋信恒生行业龙头指数 |
基金主代码 | 540012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8月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恒生A股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1] 1833号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2年5月8日 至2012年7月27日止 |
验资机构名称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7月31日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232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63,691,636.68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36,396.94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63,691,636.6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36,396.94 | |
合计 | 263,728,033.62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20,000,277.79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7.58%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7月26日通过代销渠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认购费率与其他投资人相同,适用认购费率为1000元/笔。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297,042.5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49%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8月1日 |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