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
再次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8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
再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接到股东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质押以及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部分股份再次质押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王相荣先生于2011年7月20日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及王壮利先生于同日质押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19,000,000股已于2012年7月31日解除质押。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3.44%和5.94%。
2012年7月31日,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高管锁定股各1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7月3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王相荣先生、王壮利先生此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分行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319,644,353股的比例均为3.13%。
王相荣先生共持有本公司81,643,008股股份,王壮利先生共持有本公司60,782,400股股份,分别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44%和19.0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相荣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9,06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48%;王壮利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49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