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 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7月期货市场回暖 成交额同比增66.15%
  • 上周166亿资金
    净流出证券市场
  • 替豆粕“降温” 大商所上调保证金率涨跌停板幅度
  • 郑商所征求
    对玻璃期货合约意见
  • 华安证券迁入新址再次增资
  • 民族证券发行
    “期中补偿”型债券集合产品
  • 股票开户数连续三周回升
  • PTA强势实现“五连阳”
  • A股如何走出“罗生门”
  • 宁可踏空不愿套牢 基金观望心态浓
  •  
    2012年8月2日   按日期查找
    9版:证券·期货 上一版  下一版
     
     
     
       | 9版:证券·期货
    7月期货市场回暖 成交额同比增66.15%
    上周166亿资金
    净流出证券市场
    替豆粕“降温” 大商所上调保证金率涨跌停板幅度
    郑商所征求
    对玻璃期货合约意见
    华安证券迁入新址再次增资
    民族证券发行
    “期中补偿”型债券集合产品
    股票开户数连续三周回升
    PTA强势实现“五连阳”
    A股如何走出“罗生门”
    宁可踏空不愿套牢 基金观望心态浓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郑商所征求
    对玻璃期货合约意见
    2012-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颖 ○编辑 梁伟

      ⊙记者 黄颖 ○编辑 梁伟

      

      昨日,郑商所发布通知称,根据玻璃期货上市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玻璃期货合约及制度规则的意见和建议。而交易所也针对玻璃期货的设计思路,向记者进行了解答。

      郑商所表示,玻璃期货合约单位为20 吨/手,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合约价值适中。交易一手合约需要4000元左右资金,与已上市的其他工业品如 PTA(5 吨)、白糖(10 吨)、PVC(5 吨)、聚乙烯(5 吨)等合约价值相当,更加方便行业企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也有利于吸引广大投资者参与,保持适当的流动性,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

      第二,适应玻璃市场及企业的规模。郑商所在品种研究过程中调查了玻璃企业及相关投资者,总体意见认为对玻璃品种来说,20 吨/手比较合适。

      第三,适应主流运输工具。每手20 吨的交易单位,与主流运输工具相适应,也便于不同车载量的匹配。

      另外,郑商所拟规定,玻璃期货的基准交割品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2009)的 5mm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 2m×2.44m)一等品。同时,郑商所还规定了玻璃期货的替代交割品符合国标的 4mm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不大于 2m×2.44m)一等品。替代交割品无升贴水。

      对于玻璃期货潜在的逼仓风险,郑商所也拟定了一些防范措施。在玻璃期货合约设计过程中,郑商所将控制市场风险放在第一位,玻璃采用厂库交割制度,这种制度交割便利,最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一是指定的玻璃生产企业均为大型生产企业;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厂库还可以指定提货地点(即在客户要求或同意的分厂提货),为玻璃期货控制风险拓宽了道路;三是在《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制定了较严格的限仓制度,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