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定增6名知情人领受重罚
⊙记者 王炯业 ○编辑 邱江
方大炭素曾因定增涉矿而名噪一时,但当时的“操盘者”却因在“静默”期违规交易股票而被监管层处罚。在诸多铁证面前,这些“操盘者”给出的“苍白”辩解最终未获认可。由此,监管层严打内幕交易的决心再次彰显。
近日,记者从证监会获悉,在方大炭素定增方案公开披露前,张涛、王东海、魏亮、崔永杰、高晓卉、黄成仁6名责任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由此构成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据证监会查实,上述6位责任人员均为方大炭素定增的相关知情人,张涛时任银河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股票发行部副经理;王东海和魏亮分别时任甘肃弘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与评估师;崔永杰时任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评估部总经理;高晓卉时任北京海地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黄成仁时任方大集团财务总监,2007年4月12日兼任方大炭素董事。
事情起源于2007年初,当时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决定方大炭素通过定向增发进行融资。当年4月1日(周日)上午,银河证券张涛及有关人员与方大炭素前董秘在北京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初步接洽,项目前期具体执行工作由张涛负责。4月4日,张涛等人又参加了该事项协调会,会后项目组向方大炭素提交了定增预案。随后,各中介机构开始现场工作,一直到8月24日,方大炭素予以公告。
回溯股价走势,4月2日,即初步接洽的第二天,*ST方大(方大炭素更名前)股价开盘不久便直冲涨停,此后两天也是牢牢封死在涨停板,连续三天出现异动,公司遂于4月5日停牌,并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近期有重要事项有待进一步论证,待相关信息披露后按规定复牌。”4月10日,公司复牌后,股价呈现一路上涨,一直持续到8月24日方大炭素公告。
据证监会查实,在此期间(4月1至8月24日),张涛等6人存在交易方大炭素股票的行为。如2007年4月2日,张涛的妻子王某某账户买入8万股,动用资金48.51万元,并于4月23日卖出3万股。上述买卖的交易IP地址均为银河证券总部办公用互联网IP地址。4月24日,该账户再卖出5万股。上述交易共获利11.77万元。
不过,在听证会上,张涛等其中4人提出了书面申辩。以张涛为例,其在书面陈述申辩材料中,对买入方大炭素的原因、资金来源、账户实际控制人三大方向进行了“狡辩”,并请了证人作证自己没有直接买卖股票的操作时间。对此,证监会调取了资金往来记录、交易记录、IP地址等予以回应。最终,在诸多铁证面前,张涛等人的“抗辩”被一一驳回。
由此,张涛等6人被监管层认定为从事内幕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76条的规定。同时,由于张涛为证券从业人员,其利用妻子王某某账户还构成违规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的规定。
基于上违规违法事实,证监会给出了重罚,认定张涛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并没收违法所得11.77万元,处以45.31万元罚款,并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对王东海、魏亮、崔永杰、高晓卉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对黄成仁处以3万元罚款。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方大炭素在4月10日复牌时发布的澄清公告中,已透露出曾就定增事宜进行了咨询和前期准备等。但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75条的规定,认为方大炭素定增信息于2007年4月1日已开始形成,直至8月24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