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2-036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股票方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发行股票数量;
5)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10)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预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
(5)《关于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6)《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8)《关于公司与董建华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9)《关于审议同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预案》;
(11)《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预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13)《关于制订<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预案》;
(14)《关于制订<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预案》;
(15)《关于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8、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沪市挂牌投票投票代码:738587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新华投票。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 价格 |
总议案 | 99.00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0 |
2.02 | 发行股票方式 | 3.00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4.00 |
2.04 | 发行股票数量 | 5.00 |
2.05 | 发行股票的定价方式及定价原则 | 6.00 |
2.06 |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7.00 |
2.07 | 上市地点 | 8.00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9.00 |
2.09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10.00 |
2.10 | 关于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1.0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预案》 | 12.00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 | 13.00 |
5 | 《关于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 14.00 |
6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15.00 |
7 | 《关于公司与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 16.00 |
8 | 《关于公司与董建华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预案》 | 17.00 |
9 | 《关于审议同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18.00 |
1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预案》 | 19.00 |
11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预案》 | 20.00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 21.00 |
13 | 《关于制订<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的预案》 | 22.00 |
14 | 《关于制订<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预案》 | 23.00 |
15 | 《关于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 24.00 |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87 | 买入 | 1.00 | 1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87 | 买入 | 1.00 | 2股 |
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华医疗”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87 | 买入 | 1.00 | 3股 |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9、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 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联系人:靳建国、李静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2-03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3日接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作出《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函[2012]41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460,24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同意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新华医疗此次发行股份中的7,772,600股,此次发行后,新华医疗总股本不超过188,513,376股,其中,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股不超过58,439,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