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召开地点:公司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4、召开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30时。
5、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总裁杨军先生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人,代表公司股份69,1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李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69,10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朱玉栓、张慧颖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