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9: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宾馆迎宾楼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建波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31,896,3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锦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831,896,3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 0股,弃权票0股。
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周加志律师、陈柏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南山铝业”)于2012年8月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及公司关联方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关于与怡力电业关联交易承诺。
南山集团承诺:南山集团将积极保持与有权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落实怡力电业部分业务执照不全的问题。若怡力电业相关法律障碍或风险消除后,南山集团优先将怡力电业出售给南山铝业。
怡力电业承诺:在未获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核准文件之前,怡力电业承诺将在《委托加工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委托加工协议》进行续签,从而避免实质性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南山铝业”)于2012年8月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及公司关联方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关于与怡力电业关联交易承诺。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做成承诺如下:
在怡力电业未获得国家有权部门的核准文件之前,公司承诺将在《委托加工协议》有效期届满之时,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委托加工协议》进行续签,从而避免实质性同业竞争。
公司将在收购怡力电业相关法律障碍或风险消除后,将通过决策程序,以合理的价格收购怡力电业。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