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12-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ST福日 编号:临20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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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本公司自然人股东何海潮先生及梁瑞芝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截止2012年7月31日收盘,合计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4,08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545%。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然人股东何海潮先生及梁瑞芝女士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与何海潮先生、梁瑞芝女士联系。截止公告日,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何海潮先生、梁瑞芝女士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