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调查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数据
  • A8:专版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专 版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A65:信息披露
  • A66:信息披露
  • A67:信息披露
  • A68:信息披露
  • A69:信息披露
  • A70:信息披露
  • A71:信息披露
  • A72:信息披露
  • A73:信息披露
  • A74:信息披露
  • A75:信息披露
  • A76:信息披露
  • A77:信息披露
  • A78:信息披露
  • A79:信息披露
  • A80:信息披露
  • A81:信息披露
  • A82:信息披露
  • A83:信息披露
  • A84:信息披露
  • A85:信息披露
  • A86:信息披露
  • A87:信息披露
  • A88:信息披露
  • A89:信息披露
  • A90:信息披露
  • A91:信息披露
  • A92:信息披露
  •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9亿元中期票据提示性公告
  •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流通股的公告
  •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  
    2012年8月7日   按日期查找
    A7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78版:信息披露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9亿元中期票据提示性公告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流通股的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77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变动比较

    图: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8日至2012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2月8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 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五、投资限制(二)投资组合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转换为嘉实周期优选股票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周期优选股票与嘉实公司旗下原有其他19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中创400ETF联接)之间互转,以及嘉实周期优选股票转入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自2010年5月26日起嘉实主题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业务;自2012年3月16日起,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500万元;2012年6月8日起,嘉实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1亿元。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代销机构”以及发售公告披露日起至2012年6月8日止新增的代销机构,列示在本招募说明书,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等23家银行,中信证券等69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增加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增加“十二、基金的业绩”:说明了自2011年12月8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

    8.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1年11月3日首次刊登招募说明书至2012年6月8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7日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651格力电器1,106,06923,061,538.655.65
    2601318中国平安409,97218,752,119.284.59
    3000024招商地产651,91015,991,352.303.92
    4600261阳光照明1,339,96415,945,571.603.90
    5600030中信证券1,199,82215,153,751.863.71
    6601918国投新集1,215,58814,842,329.483.63
    7601668中国建筑4,200,00014,028,000.003.43
    8000063中兴通讯829,61011,581,355.602.84
    9600970中材国际900,30510,389,519.702.54
    10000527美的电器919,94010,165,337.002.4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59,432.29
    2应收证券清算款1,504,037.97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2,195.94
    5应收申购款546,945.0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合计2,522,611.23

    阶段净值

    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②-④
    2011年12月8日至

    2012年6月30日

    5.50%1.00%-2.35%1.25%7.85%-0.25%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200万元1.0%
    2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单笔1000元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365天0.50%
    365天≤M<730天0.25%
    ≥730天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