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新36条落地,迈出实质性一步
方向:关注能源、金融、军工等领域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龚维松 衡道庆
“新36条落地,包括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出台,有了一个好的开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民间投资要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关键是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并要有吸引力的重点项目突破。”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所长张长春说。
民间资本面临四大困难
他向记者表示,市场需求受危机影响较小、收益较好的能源、金融、电信、军工领域,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强。因此,可以在这些领域选取几个典型民间投资企业进行协调、鼓励,并对过程和结果进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此外,可以对已出台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与此同时,他也直言,民间资本可能面对的困难有四:一是与原国有或国有控股企、外资企业竞争;二是部分领域可能要有长期“忍受”投资收益率较低的思想准备;三是民间资本自身实力方面,大部分民间资本与资金技术密集度高的行业特征要求之间的差距;四是行业领域内多年形成的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和做法。
“前面三点决定了要理性看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领域扩大民间投资,即使想让它进,收益、风险问题也可能使民间投资十分谨慎。后面一点需要深化改革,特别是一些比较大的配套性的改革。”张长春说。
需民间资本“异军突起”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GDP同比增长7.8%,创下自2009年一季度以来的最低水平。在投资、外贸、消费“三驾马车”之中,投资仍被寄于稳增长的主角。但是,一味地加大政府投资,其副作用已经让中国伤不起,急需民间资本的“异军突起”。
“此次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亮点颇多,如银行:调整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一是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当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持股比例还可以调整;又如放宽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领域,在投资范围上对民间资本没有限制……可以说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张长春说。
“但民间投资要取得实质性效果,其的关键是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张长春坦言,“这不仅仅是眼前的考虑,鼓励民间投资也是完善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需要,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
要先找好项目破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召开,听取鼓励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制定情况汇报时表示,要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金融、卫生、教育等领域尽快推出一批引导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此,各方都非常关注。
张长春认为,政策出台与政策执行是两码事,执行起来更困难。从以往情况看,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关键主要不在政策,而在各地、各领域的实际操作上。这些制约民间投资的因素主要来自认识和观念、体制机制,而这些因素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观。
“在目前情况下,重点项目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抓手,但由于涉及具体的部门和地方政府,重点项目的真正落地还依赖于多方努力。”张长春,民间资本是逐利的,如果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不具吸引力,民间资本热情不高,就达不到效果。
张长春建议,要选取有对民资有吸引力的项目“破题”。目前来看,受市场需求受危机影响较小、收益较好的能源、金融、电信、军工领域,对民间资本吸引力强。
因此,“可以在这些领域选取几个典型民间投资企业进行协调、鼓励,并对过程和结果进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此外,可以对已出台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张长春说。
记者从河南、广东等省发改委获悉,目前已经有一批项目向民间投资公开招标。其中,河南省首批筛选推出49个重大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这些项目单个项目总投资均在2亿元以上,包括投资21亿元的禹亳铁路许昌东至灵井段改扩建工程、投资15亿元的荥阳市集中供热工程二期工程、投资15亿元的新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