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走进诚信建设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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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晓琳 ○编辑 全泽源
《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自律规则》(下称《规则》)近日正式发布,同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要抓紧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奖惩机制。对此,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靳海涛对记者表示,PE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诚信自律应贯彻到每个环节。
在第二届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峰会上,原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正式更名为“股权投资创业委员会”,《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自律规则》也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PE行业自律规则,也标志着行业自律有了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据《规则》起草小组组长郑昌幸介绍,该《规则》主要内容包括:在投、融、管、汇等各个环节提出了行为规范;快速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对会员的信息进行汇总和管理;原则规定了立案、调查、听证、调解、送达等惩戒规范,制定了内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六项措施。
在当日的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发表主题演讲时指出,要把信用制度建设作为发展股权的做法迅速推进和完善。连维良认为,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作为受人委托代人理财的行业尤其是要讲诚信,当务之急是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守信的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要抓紧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各地管理部门要从目前备案管理的角度将股权与创业投资基金及其当事人在基金募集、设立与投资运作各个环节是否获得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均记录在案,对重大违规行为要依法公示。
其次,要加快建立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信激励机制,对规范运作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通过公示等各种方式予以宣传、推进,并设立备案审查,在备案后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面简化程序,在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推动市场评级机构,根据股权和创业投资机构的特点,开展相应的诚信评级活动。
第三,推动形成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机制,对不规范运作的股权与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管理部门同样要通过公示等方式向社会披露,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的机制。
中国创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深圳创新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靳海涛对记者表示,作为一名资深PE界人士,他认为非常有必要推进股权投资行业的诚信建设,PE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诚信自律应贯彻到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