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ST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2-15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8日上午9: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京路西侧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182,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1.91%。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应到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黄昌华律师、柏志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是否通过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1,182,50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黄昌华律师、柏志伟律师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