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22日证监许可[2012]687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12年8月15日至2012年9月14日,通过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售。
场外发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场内发售渠道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场外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通过上证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7、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不受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会员单位首次认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且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需求调整直销机构的最低认购标准,并及时公告。
9、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销售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set.com)。
12、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咨询购买事宜。
13、募集期内,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4、本基金发行期间部分销售机构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认购业务,所受理的认购委托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销售机构。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16、风险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2)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代码
519679(场内认购代码:521679)
(三)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采用主题投资策略和精选个股策略的方法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七)投资理念
通过主题投资方法和多种投资策略,寻求主题投资机会,捕捉主题轮动效果,期望可以获取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风险收益。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还将投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品种和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并依法进行投资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发售对象
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十)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下转A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