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2-026
债券代码:122044 债券简称:10连云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定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9日9时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鑫港大厦23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44,713,6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4.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李春宏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4,713,62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4,713,62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444,713,625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钱大治、狄朝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连云港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连云港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