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92 证券简称:九龙电力 编号:临2012-35号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本公司22楼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
(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制订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3项议案,关联股东中电投集团将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详见2012年6月7日、8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8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10日9:00-11:00,13:00-1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8月9日-2012年8月10日。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5号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2012年8月15日下午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即2:00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前进支路15号
联系电话:023--68787928
传 真:023—68787944
联 系 人:黄青华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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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〇”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2年8月15日
总提案数:6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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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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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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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组表决方法:
如提案存在多个表决事项如需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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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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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2年8月8日 A 股收市后,持有九龙电力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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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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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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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出售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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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