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持有股票
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2-28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有股票
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8日接公司股东上海大新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实业”)通知:
大新华实业于2012年8月2日将其原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无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A股5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股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大新华实业所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份皆已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2-29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海航置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澄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九龙山”)于2012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了《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2年8月4日公司(临:2012-26号)公告】。
2012年8月7日,本公司收到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置业”)《关于对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的澄清说明》。现将该说明全文披露如下:
“海航置业系合法持有九龙山13.77%股份的股东。海航置业于2012年7月20日向九龙山董事会发出《 关于要求召开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通知》,九龙山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海航置业随后于2012年8月1日向九龙山监事会发出《关于要求召开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通知》,九龙山监事会于2012年8月4日做出会议决议,以:1、根据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签订的《九龙山收购协议之股权转让合同(A 股)》约定条款,海航置业现在提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监事尚不符合合同约定;2、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平湖九龙山海湾度假城休闲服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股权款支付纠纷、海航置业股份已被冻结,是否可以充分、完整地行使其股东权利存在争议及瑕疵为由,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海航置业对九龙山监事会的决议内容郑重澄清如下:
1、海航置业作为持有九龙山股份13.77%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九龙山公司章程的规定,拥有无可争议的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以及对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权,九龙山监事会以任何理由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都是违法的,违反监事会职责的。
2、九龙山监事会援引海航置业与原股权出让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条款作为其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依据,凸显了该等监事严重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这样的监事是根本不称职的。
3、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是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之间的债权纠纷法律关系,海航置业与九龙山股份之间是因海航置业合法持有股份而建立的股权法律关系,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海航置业对九龙山股份的股东权利不因海航置业与原股份出让方之间存在纠纷而受任何影响。
4、海航置业持有的股份经2011年5月25日过户登记在海航置业名下后,海航置业就合法持有九龙山股份的股权,海航置业的股东身份毋庸置疑。海航置业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只是限制了该部分股份的转让,除此之外,海航置业的股东权利不因股份被冻结而受影响,海航置业当然享有法律赋予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综上,九龙山监事会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怠于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对全体股民作出的不负责人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监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样的行为应由全体股民通过临时股东大会予以问责,这样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严重不称职的监事应予以罢免。”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