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山“内斗”战火越烧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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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徐锐 ○编辑 邱江
围绕九龙山控制权之争夺,海航系与李勤夫之间的矛盾已日渐不可调和。面对九龙山监事会(“亲李阵营”)此前“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表态,海航置业日前发布一则措辞严厉的澄清说明,对九龙山监事会前期所作决议予以逐条反驳,并直斥其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对全体股民作出的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相关监事应予以罢免。
今年7月20日,海航置业曾以股东身份向九龙山董事会发出《关于要求召开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通知》,提请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监事会。但由于公司董事会在规定期限内对此未作答复,海航置业遂于本月初向九龙山监事会发函要求立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实施改选,并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和1名监事候选人。
对此,九龙山监事会则以“海航置业与平湖九龙山存在股权款支付纠纷、海航置业股份已被冻结,是否可以充分、完整地行使其股东权利存在争议及瑕疵”为由,认为海航置业现今提议改选董事、监事尚不具备条件,亦不具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资格。
而据九龙山今日披露,海航置业为此于日前再次向公司发出说明,逐条澄清了九龙山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
海航置业所表达的观点主要有四条。首先,作为持有九龙山13.77%股份的股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九龙山公司章程的规定,海航置业拥有无可争议的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以及对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权,九龙山监事会以任何理由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都是违法的,违反监事会职责的。其次,海航置业与原出让方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是两者间的债权纠纷法律关系,而海航置业与九龙山之间是因前者合法持有股份而建立的股权法律关系,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故海航置业对九龙山的股东权利不因海航置业与原股份出让方之间存在纠纷而受任何影响。再次,在相关股份2011年5月25日过户登记在海航置业名下后,海航置业就合法持有九龙山的股权,海航置业的股东身份毋庸置疑,而海航置业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只是限制了该部分股份的转让。除此之外,海航置业的股东权利不因股份被冻结而受影响,海航置业当然享有法律赋予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海航置业还指出,“九龙山监事会援引海航置业与原股权出让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条款作为其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依据,凸显了该等监事严重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知识,这样的监事是根本不称职的。”
基于上述理由,海航置业认为九龙山监事会拒绝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是怠于履行监事会职责,是对全体股民作出的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监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这样的行为应由全体股民通过临时股东大会予以问责,这样缺乏基本法律知识的严重不称职的监事应予以罢免。”
面对海航系的上述强硬表态,李勤夫方面未来又将如何“出招”应对,颇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