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2012年8月修订)详见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上午9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止2012年8月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
(八)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附件2)。
(九)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编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____月____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595 | 中孚投票 | 9 | A股 |
2、表决议案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元) |
| 1 | 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元 |
| 2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元 |
| 3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元 |
| 4 |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元 |
| 5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元 |
| 6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元 |
| 7 | 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元 |
| 8 |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8.00元 |
| 9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元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95 | 买入 | 8.00 元 | 1 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95 | 买入 | 8.00 元 | 2股 |
3、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孚实业”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 738595 | 买入 | 8.00 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进行多次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
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申请的
最高额2.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公司与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控股”)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岭煤业无担保。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公园北路6号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其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中山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山控股资产总额为599,255.74万元,负债总额为423,926.6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84,705.86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8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26.5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爻村
法人代表:刘海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7、二1原煤开采、销售(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7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
金岭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金岭煤业资产总额为59,87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1.31万元,净资产为44,368.21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1,831.83万元,净利润为1,373.8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为金岭煤业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金岭煤业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为金岭煤业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贤工贸”)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煤业”)
●本次广贤工贸为金岭煤业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岭煤业无担保。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颍河路西段
法人代表:王汉行
注册资本:陆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矿产品、冶金的销售;煤炭开采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证件经营),煤炭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9月30日)。
广贤工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广贤工贸资产总额为174,943.56万元,负债总额为154,783.5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净资产为20,160.04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73.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7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爻村
法人代表:刘海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7、二1原煤开采、销售(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7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
金岭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金岭煤业资产总额为59,87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1.31万元,净资产为44,368.21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1,831.83万元,净利润为1,373.87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金岭煤业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未提供反担保。金岭煤业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平稳,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广贤工贸为金岭煤业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六、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
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申请的最高额1亿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岭煤业无担保。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君召乡石坡爻村
法人代表:刘海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零伍万捌仟元整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7、二1原煤开采、销售(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7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
金岭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金岭煤业资产总额为59,87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1.31万元,净资产为44,368.21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1,831.83万元,净利润为1,373.8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金岭煤业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金岭煤业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金岭煤业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最高额
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控股”)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山控股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公园北路6号
法人代表:马路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其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中山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山控股资产总额为599,255.74万元,负债总额为423,926.6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84,705.86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8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26.5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山控股在民生银行申请的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中山控股此笔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山控股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湖铝业”)
●本次为银湖铝业担保额度为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为银湖铝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1.55亿元人民币。
●本次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86号
法人代表:张传合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铝板、铝箔、铝带的生产、销售。矿业成套机电设备及配件、铝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凭有效备案手续经营)。
银湖铝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截至2012年3月31日,银湖铝业资产总额为56,768.73万元,负债总额为43,605.94万元,净资产为13,162.79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74.63万元,净利润为-92.8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银湖铝业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未提供反担保。贷款主要用于流资借款、敞口承兑、信用证等业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为支持其发展,同意公司为银湖铝业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3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
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8.33亿元人民币。
●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人代表:杨杰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8.95%的股权;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63,665.59万元,负债总额为570,962.34万元,净资产为92,703.25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4,500.10万元,净利润为-4,500.1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赵红远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
金丰煤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61,424.26万元,负债总额为189,595.95万元,净资产为71,828.31万元;2012年1-6月利润总额为-3,980.39万元,净利润为-4,076.39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未提供反担保。金丰煤业此笔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为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最高额3.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博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巩义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已取消办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38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为52.50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68%。
若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85.8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2年6月份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4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2012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1号文核准,公司2011年1月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总额2,428,876,349.8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62,754,441.13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1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11)京会兴验字第2-1号)验资确认。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2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2年2月2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亿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资金将于2012 年8月28日使用到期。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6.5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5亿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并承诺到期后,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红霞、赵钢、文献军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6.5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作为中孚实业2010年度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孚实业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光大证券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遵循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光大证券对中孚实业本次以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4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控股”)是2010年6月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其资产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金属材料的销售(涉及许可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山控股资产总额为599,255.74万元,负债总额为423,926.61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84,705.86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89.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26.57万元。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煤业”)是2009年5月在登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5.8万元,经营范围为一7、二1原煤开采、销售(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7月,煤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18日),金岭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的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3月31日,金岭煤业资产总额为59,879.52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1.31万元,净资产为44,368.21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1,831.83万元,净利润为1,373.87万元。
经核实金岭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为金岭煤业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贤工贸”)是2003年1月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投控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3月31日,广贤工贸资产总额为174,943.56万元,负债总额为154,783.5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净资产为20,160.04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73.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73万元。
经核实金岭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的子公司——广贤工贸为金岭煤业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实金岭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山控股的子公司——金岭煤业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实中山控股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其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湖铝业”)是2001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2年3月31日,银湖铝业资产总额为56,768.73万元,负债总额为43,605.94万元,净资产为13,162.79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74.63万元,净利润为-92.83万元。
经核实银湖铝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同意公司为其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是2004年6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其58.95%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2年3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663,665.59万元,负债总额为570,962.34万元,净资产为92,703.25万元;2012年1-3月利润总额为-4,500.10万元,净利润为-4,500.10万元。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是2003年6月在登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经营范围为煤炭开采、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金丰煤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61,424.26万元,负债总额为189,595.95万元,净资产为71,828.31万元;2012年1-6月利润总额为-3,980.39万元,净利润为-4,076.39万元。
经核实金丰煤业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同意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要到期,公司计划在归还前次6.5亿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净额的27.51%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河南证监局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此次审议的《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利润分配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时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能够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红霞、赵钢、文献军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2-04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郑州银行登封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为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浦东发展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最高额5,5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中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5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招商银行郑东新区支行申请的一年期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信托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生产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丰产路支行申请4.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