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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辨是非 远离非法证券
    2012-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深圳证监局联合地方重拳出击,力除非法证券,维护资本市场秩序

      

      2011年以来,市场行情低迷,一些非法证券机构乘机以“卖软件”、“办股民学校”的方式展开了非法证券业务敛财。不过,在深圳证监局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些所谓的“投资公司”纷纷倒台,避免了更多投资者遭受损失,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深圳证监局告诫投资者时刻谨记,明辨是非,远离非法证券。

    ⊙记者 雷中校 刘伟 ○编辑 李剑锋

      披着羊皮的“股民学校”

      深圳市罗湖区某城中村,这里因为靠近仙湖,气候显得更加潮湿闷热,因此傍晚居民们多数在狭窄的村道上乘凉。村子里旧楼林立,但依然聚集了大量的租户,因为这里相对偏僻,租金便宜。很少有村民知道,这个村子里的一位收入并不高的孔姓大姐,因为相信华某某投资咨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某公司)的“老师”,损失17万元。

      这损失的17万元背后,是近期被端掉的新的非法证券机构。这些机构靠电话和传单吸引来股民,然后对这些股民进行非法证券咨询,最终导致孔大姐这样的受害者遭受损失。

      “知道啊,炒股嘛,以前有人也给我打过电话,但我没什么钱,就没过去听课。”几位在村中纳凉的村民在被问起是否参与过华某某公司的“授课”时谈到,接到该公司让去免费听课的电话,还接过电话甚至承诺多长时间翻倍,但并不知道孔大姐自己去参与了“听课”。

      而就住在该村口一栋灯光灰暗的楼上的孔大姐,无业在家。2011年初,她在多次接到华某某公司电话邀请后,去听该公司股票讲座。在交了5800元的听课费后,按照该公司“老师”的推荐,孔大姐以每股9.6元的价格买入3万股“宏图高科”。实际情况是,就在她按照“老师”的指示买入当天,该股跌停,后一路下挫,至今仍亏损17万元。

      这些神秘的“老师”来自何方?而这些“老师”们的背后,又是什么样的机构?

      “我们之前经常看见他们的工作人员,以为他们是什么培训机构,我还曾去试听过。”一位在深圳福田区CBD区凤凰大厦工作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士证实,“我记得去年,经常上班的时候碰见某某投资公司的员工,他们有时穿着很正式的套装,夏天他们穿的白衬衫,身上经常佩戴一条绶带,在楼下迎接来访客户,同时拉拢新客户。”

      前述金融人士坦言,“但是从我的观察来看,他们的客户一般好像穿着比较随意,基本上年龄都比较大,很多好像是无业人员。我出于好奇和该投资公司员工的热情邀请,曾经去他们那里试听过,了解到他们主要就是教大家怎么炒股。”

      事实上,前述金融人士所描绘的这家投资公司,正是一家专门以开办股民学校为名义,进行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司。而前文所述的孔大姐,遇到的正是和此公司做着同样业务的一家所谓“投资公司”——金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某公司)。

      当记者来到福田区CBD区附近某大厦17C,这里已经是人去楼空,办公区域已经大门紧锁,门缝里塞满了各式各样的推销广告单。而这里,正是金某某公司以前的办公地点。楼道里办公室指示牌上该公司的铭牌早已经被抹掉。这个已经人去楼空的办公室的斜对面,就是某基金公司深圳分公司。“他们公司比那家基金公司还大,我以为他们是正规的公司。”一位同一楼层的办公人员表示。

      事实上,这一类以开办股民学校为名义的投资公司,都很注重形象,其办公地点基本都位于中心区的高档写字楼里面。更让人难以防备的是,这些公司也会花钱建立自己的网站。金某某的网站显示,该公司分别有深圳、广州、杭州、苏州四家分校。而华某某公司的分公司,也遍布广州、武汉、厦门、长沙等九个城市。华某某公司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与某财经大学下属的证券期货研究中心合作开办股票投资培训,通过电话营销、派发传单广告的形式,邀请股民到相应地点,由其“老师”对股民进行免费股票培训,并吸引学员交费学习正式课程。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时段内,华某某公司共收取学员学费逾5336万元。

      从“卖软件”到“办学校”

      打着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的招牌,以教育培训这种“擦边球”的方式在工商局注册,并以股民学校的名义来开展非法证券业务,让投资者防不胜防。事实上,这样的非法证券活动,正是目前市场较流行的“新招”。梳理近几年非法证券线索发现,非法证券活动已经经历了从“卖软件”到“办学校”的模式转变。

      所谓“卖软件”,便是以销售软件为名,向客户非法提供证券咨询业务。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名为金股之王的一家公司以销售证券分析软件为名,以电视、互联网站进行媒体宣传的方式吸收客户,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已购买公司证券分析软件的客户提供股票及买卖点的形式,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2007年8月至2008年4月,共吸引1090名客户购买该公司证券分析软件,经营金额共计逾1704万元人民币。4月22日深圳证监局对金股之王涉嫌从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行为立案调查。2009年7月该案被一审判决非法经营罪,同年12月该案二审维持原判,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房瑞麒等6名被告人2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至2万元。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07年2月至2010年3月间,三宝投资及盈通天下公司,通过电视股评节目、免费电话等方式在全国招揽客户,并以售卖荐股软件为名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客户提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建议服务。2010年3月23日,深圳证监局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对三宝投资及盈通天下公司进行了现场打击。2011年8月20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保东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朱韶华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周子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总部设在深圳的华某某公司,全国设有11个分公司,在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期间,华某某公司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以开办股民学校的方式,通过电话和传单邀请股民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股票炒股培训,并吸引学员交费上正式课程。这些“老师”的课程包括两天的理论学习、一天的实战带盘、长期的QQ指导。“老师”们在实战带盘及QQ指导的过程中对学员提出的个股进行看涨、看跌、可持续持有等非法证券咨询。2010年10月至2012年2月,华某某公司收取学员学费逾5336万元。而前文所述孔大姐,正是参与了该公司的所谓“培训”,按照授课“老师”推荐的股票进行买卖,亏损人民币17万元。

      无独有偶,2012年度,名为新某某教育的一家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新某某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并在深圳、广州、中山以及湖北等6省市设立分公司,以证券期货教育培训的方式,大肆招收学员,并通过互联网设立的社区,为学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深圳证监局与市经侦局认真讨论研究案情,就案件的定性、有关证据的搜集方面达成一致意见,6月份,深圳证监局配合市公安部门对新某某公司涉嫌从事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开展了专项打击。经初步统计,新某某公司共发展会员2000多人,涉案金额高达5000多万元。有关打击行动,获得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股民学校形式的非法经营行为特点是,将证券知识培训与证券投资咨询结合在一起打包销售,以知名经济人士、学院讲师、专业持牌人士来吸引投资者。”深圳证监局在一份打击非法证券行为的文件中总结道。

      “这些非法机构被取缔后,其主要参与人员会获得相应惩罚。事实上,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投资者也确实是心态不大好,自己也有责任。”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指出,常有投资者在受害后寻求法律和政策支持。但实际情况是,多数投资者风险意识不高,存在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多数情况下,股民一旦自己赚了钱,便偷偷“闷声发大财”;而一旦赔钱,便会寻求法律、监管部门的帮助,希望帮他们讨回钱财。而就在近期,记者多方联系受害者,他们虽然受到巨大损失,但均不愿意多谈自己的受骗经过。

      坚决迅速打击非法证券行为

      虽然非法证券活动不断改头换面,非法手段层出不穷,但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近年来,深圳证监局坚持“打早打新,坚决迅速打击非法证券行为”。正是在这样的思路之下,整非工作逐渐走向常态化、有序化和机制化,深圳得以形成良好的证券市场秩序。

      早在2007年,深圳证监局推动深圳市政府于当年4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通知》(深府办[2007]57号),建立了深圳市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证监局。此后,深圳证监局先后与有关成员单位建立了整非协作机制,包括与公安、工商部门建立了情报交流与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公安网监、市委宣传部建立了快速清理网络非法证券信息机制,联合网监部门建立健全辖区非法证券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向辖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下发《关于防范网上各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通知》等。

      “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成本低、易复制、蔓延快、隐蔽性强,大都涉嫌犯罪。”深圳证监局相关人士曾总结指出,经过一段时间摸索,深圳证监局将整非工作思路确定为,自主执法与借力执法相结合,充分调动公安、工商部门资源,行政手段与刑事手段相对接,有效提升整非执法合力。

      从行政执法到行政刑事联手打击,从持续集中专项行动到对苗头性问题打早打新,深圳证监局始终对非法证券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辖区非法证券活动得到明显遏制,辖区涉非信访数量连年下降。

      数据显示,2011年深圳证监局受理涉非线索94件,较2010年的294件大幅下降了68%,2012年继续保持下降趋势,1月至6月数量为40件,较2011年同期的53件下降了24.5%。

      “非法证券虽然招数层出不穷,但仔细分析会发现,其最终基本都会归结为卖软件和提成两种。”前述律师表示,因此,投资者应该警惕这些非法证券机构的招数,投资应寻找合法渠道。同时,应该强调的是,广大投资者应保持良好心态,抛弃侥幸心理和一夜暴富心理,明辨是非,远离非法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