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仲汉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2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2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44,659.26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297,639,578.68 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6,884,237.94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以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3,4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6,341,5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330,542,737.94元转入下期未分配利润。
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发表独立意见: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9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加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 年9月3日 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224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5-83255333
传真号码:0515-83516755
联 系 人:孙永良
通讯地址:江苏省大丰市人民中路92号
邮政编码:2241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附: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日期: |
序号 | 审 议 事 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议案相对应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画“√”确认。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不填表示弃权。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股东账号: | 持 股 数: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联系地址: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