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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2-03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2年8月14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王斌、马强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夏冬林、张荣军、张一巍、吴韬、陶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林江南、石伟泽、云昌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表决,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617.11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4682.7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2-036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9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2012年8月14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议案中所陈述事项,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617.11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4682.7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4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2-03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12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8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55,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4,540.3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0,459.61万元,扣除募集资金计划募集金额34,891.50万元,超募资金为15,568.11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11]26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2年2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以超募资金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超募资金5,951.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详见2012年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2年3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7,696.1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696.1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4617.11万元。

      二、本次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相关计划

      今年以来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逐步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有必要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为:“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在不违背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的使用约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发展对于资金的需求,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原则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方案为以超募资金4617.11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4682.7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4617.11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4682.7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617.11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共计4682.7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还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对博彦科技本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以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