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40版)
大冶矿业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a) 大冶矿业拥有的采矿权
2011年9月6日,大冶矿业取得甘肃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证号为C6200002009114210045167号的《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开采矿种为金矿、银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49.5万吨/年,矿区面积为1.3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27年1月12日。该《采矿许可证》系由大冶矿业持有的证号为0100000610478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变更而来。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大冶矿业已缴纳2011年及2012年采矿权使用费各1,500元。大冶矿业已就其名下的相关采矿权及探矿权足额缴纳了探矿权及采矿权使用费。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12月21日下发的甘国土资矿发[2010]21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持有矿业权的函》,大冶矿业拥有的该项采矿权为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取得,不涉及缴纳采矿权价款的问题。
大冶矿业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签署了《采矿权抵押合同》。根据该合同,大冶矿业同意将其持有的大桥金矿的采矿权抵押给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担保的主合同为大冶矿业按照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9日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大冶矿业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与保证及承诺事项以及由此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抵押期间为《采矿权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至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抵押登记注销后止。根据被担保的主合同《信托贷款合同》规定,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大冶矿业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8个月,至2012年11月到期,贷款用途为用于大桥金矿项目的建设。
大冶矿业的采矿权虽已设定抵押担保,但刚泰集团与徐建刚先生分别于2011年5月9日与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大冶矿业在《信托贷款合同》下的义务提供无条件的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大冶矿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担保措施的安排,大冶矿业采矿权的抵押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2012年6月30日,大冶矿业拥有的大桥金矿采矿权的账面价值为79,809,474.36元。
(b) 大冶矿业拥有的探矿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大冶矿业已经取得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信息如下(勘查单位均为甘肃省地调院):
■
就上述探矿权,大冶矿业已缴纳全部的探矿权使用费。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12月21日下发的甘国土资矿发[2010]211号《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持有矿业权的函》,大冶矿业持有的18宗(现持有17宗,原“西和县大坪一带铅锌及多金属普查”已合并至大桥一带探矿权)探矿权为申请在先取得,不涉及缴纳探矿权价款问题。
截至2012年6月30日,大冶矿业拥有的探矿权的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
(c) 土地使用权
大冶矿业目前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有两宗,面积合计约29.97万平方米,其中一宗面积68,169.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并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另一宗面积231,533.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从西和县国土资源局以租赁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i)68,189.2平方米出让土地
就该宗土地,大冶矿业取得西和县国土资源局于2011年7月28日下发的西国用(2011)第36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该证记载,宗地位于西和县大桥乡鱼洞村,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68,169.2平方米,使用期限为50年。
2011年6月20日,大冶矿业与西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甘让字(西[2011]1号))。根据该合同,西和县国土资源局将前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大冶矿业,出让价款为411万元。大冶矿业已足额缴纳上述土地出让金。
(ii)231,533.8平方米租赁土地
就该宗土地,西和县国土资源局与大冶矿业于2012年1月1日签署了西和国土资租字(2012)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宗地合同编号:西和国土资租字(2012)第1号)。根据该合同,大冶矿业向西和县国土资源局租赁位于西和县大桥乡鱼洞村、白五村、上下味村和太石河乡银杏村的国有土地,土地面积为231,533.8平方米;该宗土地的用途为大桥金矿采矿区、尾矿库建设、排渣场等临时建筑用地;该宗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租金包括在大冶矿业支付给所占地块村委会的征地赔偿款中。大冶矿业已按时足额支付了应当支付的租金,不存在拖欠的情形。
(d) 知识产权
大冶矿业不拥有任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2、主要负债
大冶矿业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大冶矿业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拟购买资产对外担保情况
大冶矿业未对除自身经营性债务以外的其他债务提供任何对外担保。大冶矿业以其拥有的大桥金矿采矿权为因建设大桥金矿项目而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的情况请见本摘要第五章“拟购买资产的情况”之第一部分“拟购买资产的主要情况”中关于大冶矿业拥有的采矿权的内容。
(五)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
1、立项批复
大冶矿业的大桥金矿项目系分步扩建,共取得了以下三份立项批准文件:
(1)2009年7月20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甘工信基[2009]24号《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大桥金矿450t/d采选工程项目的批复》,同意核准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项目。
(2)2011年12月28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甘工信发[2011]914号《关于核准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大桥金矿490t/d采选技改工程项目的通知》,同意核准该项目。
(3)2012年3月20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甘工信发[2012]443号《关于核准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大桥金矿490t/d采选技改工程项目的通知》,同意核准该项目。
2、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
2012年1月6日,环境保护部下发了环审[2012]5号《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1500t/d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大冶矿业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大冶矿业将根据大桥金矿项目实施进度依法办理相关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备案
大冶矿业所拥有的大桥金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6200002009114210045167)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备案。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于2012年5月15日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国土资矿评储字[2012]42号评审意见书。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6月8日出具国土资储备字[2012]98号《关于<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同意对该核实报告予以备案。
就大冶矿业拥有的探矿权之一,西和县大桥一带金及多金属矿普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号T62120100102038067),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外围63线-159线、540线-564线详查报告》于2012年5月28日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国土资矿评储字[2012]57号评审意见书。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6月15日出具国土资储备字[2012]107号《关于<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外围63线-159线、540线-564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同意对该详查报告予以备案。
大冶矿业正在就雪坪沟探矿权和长山子探矿权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及备案程序。
4、安全生产类许可和资质
大冶矿业已取得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7月16日颁发的(甘)FM安许证字256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5日。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10月2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县大桥金矿1500t/d采选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甘安监管一函[2010]195号),同意对大桥金矿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备案。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5月25日出具了《关于同意<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县大桥金矿界牌沟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甘安监管一函[2009]67号),同意对大桥金矿界牌沟尾矿库的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备案。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10月2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县大桥金矿豹子沟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甘安监管一函[2010]196号),同意对大桥金矿豹子沟尾矿库的安全预评价报告进行备案。
大桥金矿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资格许可证》。大冶矿业将根据大桥金矿项目实施进度依法办理大桥金矿项目及其两个尾矿库的相关安全验收评价手续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5、建设用地批复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甘国土资规发[2010]13号《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450吨/天采选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于2010年10月12日出具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和县大桥金矿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甘政国土发[2010]214号),批准大桥金矿项目的用地。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冶矿业就大桥金矿项目的建设已取得西和县建设局于2012年3月21日颁发的地字2012-0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西和县建设局于2012年7月2日颁发的建字第2012-16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和取水许可证
西和县水利电力局2010年8月5日出具了《西和县水利电力局关于对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县大桥金矿1500t/d采选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西水电发[2010]78号),同意大桥金矿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
水利部于2012年6月15日对大冶矿业颁发了取水(甘)字[西]第134019号《取水许可证》,批准年取水量为24万立方米。
8、水土保持报告批复
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2010年11月8日出具了《关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1500t/d采选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甘水利水保发[2010]140号),同意大桥金矿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9、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陇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7月12日对大冶矿业颁发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10、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方案备案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9月29日对大冶矿业大桥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方案出具了[2010]50号审查意见表,同意对大桥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方案备案。大冶矿业已按照国土部门的要求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并遵守其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方案。
11、土地复垦方案审批
《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土地复垦方案》于2010年8月21日通过评审并且取得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同意。
12、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2年8月1日对大冶矿业颁发了批准证国金字(2012)第074号《开采黄金矿产批准证书》,批准大冶矿业在规定范围内开采黄金矿产,批准的生产规模为1500吨/日,有效期限自2012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
13、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西和县公安局于2010年4月7日对大冶矿业颁发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核定使用品种为炸药、雷管和导爆管。
(六)税费缴纳情况
随着大桥金矿投产,大冶矿业将依法足额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根据兰州市城关区国家税务局火车站税务分局、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东站管理分局出具的证明,大冶矿业自成立至今,“能够按期申报、依法纳税,不存在拖欠、漏缴或偷逃税款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税收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七)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注:大冶矿业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注:大冶矿业2009年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利润分配情况
大冶矿业最近三年及一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九)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大冶矿业在本摘要签署日前三年内发生过一次增资,即:2009年11月,大冶矿业的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其中刚泰矿业新增出资2,400万元、大地矿业新增出资6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该次增资为大冶矿业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出资,增资价格为每1元出资额对应现金1元。
大冶矿业在本摘要签署前三年内发生过一次股权转让,即:2012年6月,刚泰矿业将其在大冶矿业中的出资额共计720万元(占大冶矿业股权比例12%)以72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刚泰投资咨询,该次转让为按照出资额平价转让。
(十)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冶矿业的主营业务为矿业资源开发利用和勘探技术服务。大冶矿业现拥有1项采矿权和17项探矿权,还为其他矿山企业提供地质咨询服务和勘查服务。大冶矿业2010和2011年度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该公司提供有色矿综合研究的勘查服务的收入,该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预计未来几年,随着大桥金矿的投产以及相关探矿权取得勘探成果,大冶矿业的矿业资源开发业务将得到较大发展,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同时大冶矿业的地质技术咨询服务业务也会获得进一步发展,力争通过地质专业技术力量的积累,发挥其找矿与地质研究技术优势,不断拓宽市场,提高市场份额,继续做大做强地质咨询服务,提高大冶矿业整体经济效益。
(十一)报告书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大冶矿业在本摘要签署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资产收购或出售。
(十二)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大冶矿业的出资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十三)未决诉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大冶矿业不存在未决诉讼、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四)其他股东的同意情况
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
(十五)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11年5月27日,甘肃省林业厅对大冶矿业出具甘陇森公林罚书字[2011]第(031)号《甘肃省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大冶矿业存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对大冶矿业处以罚款143,757元,同时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大冶矿业在甘肃省林业厅下发处罚决定书后及时足额缴纳了相关罚款,并在限期内将相关林地恢复了原状,依法进行了整改,该次处罚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障碍。
除上述情况以外,大冶矿业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拟购买资产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1、矿产资源开发
目前,大冶矿业拥有1项采矿权,即大桥金矿采矿权。大桥金矿的主要产品为成品金锭和成品银锭,主要用于国际储备、硬通货与金融投资、珠宝装饰、电子、通讯、宇航、化工、医疗工业服务等工业用途。此外,大冶矿业还有可能对外销售部分低品位原矿石。大冶矿业拥有17项探矿权,目前正在进行地质勘查工作。如果经勘查,该等探矿权符合开采条件并投产,主要产品将包括成品金锭、成品银锭,铜精粉、铁精粉、三氧化钨等。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利用其的野外调查经验和地质技术实力为其他矿山企业提供地质咨询服务。大冶矿业提供地质咨询服务的内容主要是进行矿权区内的野外调研工作,具体服务内容有:(1)地质测量,包括专项地质测量和地质剖面测量等;(2)物探,包括磁法测量和磁法剖面测量等;(3)化探,包括土壤测量和土壤剖面测量、岩石测量和岩石剖面测量、物化探测网与剖面布设等;(4)地质编录、槽探、编写综合研究报告等其他服务。
截止本摘要签署日,由于大桥金矿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大冶矿业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大冶矿业为上述项目提供有色矿综合研究的勘查服务的收入,目前,大冶矿业相关地质咨询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费均已完成结算。
(二)生产工艺流程
1、矿产资源开发的生产工艺流程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总体生产工艺流程为:采矿—破碎—磨矿—全泥氰化— 炭浆吸附—解吸电解—冶炼。具体描述如下:
(1)采矿工艺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的采矿工艺主要为空场法、崩落法和浅孔留矿法。具体而言,为对于厚度大于6m的矿体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厚度小于6m、倾角小于50°的矿体采用全面留矿法;厚度小于6m、倾角大于50°的矿体采用浅孔留矿法,三种方法使用比例约为70%、20%、10%。这些采矿工艺均为黄金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
(2)选矿工艺流程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的选矿工艺采用全泥氰化炭浆工艺。主要工序包括破碎筛分、磨矿分级、炭浸-吸附、尾矿压滤四个步骤。流程描述如下:
(a) 破碎筛分
破碎筛分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工艺流程,最终碎矿粒度-10mm。
(b) 磨矿分级
磨矿分级采用二段二闭路连续磨矿工艺流程,最终磨矿细度-200目占90%。
(c) 炭浸-吸附
炭浸-吸附采用全泥氰化—炭浆吸附工艺流程。炭浸工艺为一段预浸加七段逆流边浸边吸工艺,浸前浓密机溢流采用二段炭吸附柱吸附。
(d) 尾矿压滤
浸渣采用压滤脱水工艺流程,滤饼运至尾矿库集中堆存。压滤采用三台反洗厢式压滤机,贫液自流返回炭浆厂循环使用,滤饼用皮带输送尾矿库堆存。
大冶矿业的选矿工艺流程图如下:
■
(3)冶炼工艺流程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采用载金炭高温高压无氰解吸-电解和全湿法金银分离工艺流程。主要生产工序包括解吸电解、金泥提纯两个步骤。流程描述如下:
(a) 解吸电解
炭浆厂产载金炭经水洗筛分后采用空气压力输送至全不锈钢解吸柱内进行无氰解吸;解吸循环结束后降至常温后打开电解槽出金、银品位90%金泥,金泥送下步提纯工艺。
(b) 金泥提纯
来自电解的金泥含金银品位90%左右,首先采用硝酸脱杂和分离银,然后过滤,滤液采用铜粉置换得到银粉,过滤洗涤后银粉经干燥、熔铸得到成品银锭外售。
分银滤饼进行氯化浸出以分离金,金溶解存在于滤液中,杂质沉淀,经过滤后形成滤饼。过滤得到的滤液进行还原沉淀,沉淀的金砂进行过滤、洗涤、干燥、熔铸而得成品金锭。
工艺废液经沉淀回收中和处理后返回炭浆厂循环使用。
冶炼工艺流程图如下:
■
2、地质咨询服务的流程
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的法人、自然人。基本流程为: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报告编审、成果提交。流程图如下:
■
(三)主要产品生产技术
1、矿产资源开发的生产技术
(1)采矿生产技术
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设计推荐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由于设计采用全泥氰化法选矿工艺流程,尾砂不适合作为充填材料,而采用河砂充填料成本高,废石充填量不足;而矿山生产规模需要选择开采强度较高的采矿方法。因此,适用的采矿方法有空场法和崩落法,具体为对于厚度大于6m的矿体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厚度小于6m、倾角小于50°的矿体采用全面留矿法;厚度小于6m、倾角大于50°的矿体采用浅孔留矿法,三种方法比例分别为70%、20%、10%。
根据矿区地形、矿体赋存条件,由于(1)矿区山势陡峭,修筑露天运输道路困难大、费用高,(2)主要矿体倾向与山坡方向逆交,综合考虑采选费用,露天开采不合理,(3)矿区位于长江中上游,矿区植被较好,山下为嘉陵江支流西汉水河,周围有村庄,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不适合露天开采。因此,矿床的开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
大桥金矿主要矿体埋藏在海拔1,120米以上的山坡上,山坡坡底标高为海拔1,000米左右,矿区山坡较陡。根据矿体赋存特点,矿床开拓采用平硐开拓方式最为合理,因此采用主平硐开拓方式。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采取的开采技术为成熟技术。
(2)选矿生产技术
由于全泥氰化炭浸法具有工艺简单,成本较低的特点,并能就地产金,同其它工艺方案比较具有明显优势,因此大桥金矿的开采采取全泥氰化+炭浆工艺。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采取的选矿技术为成熟技术。
(3)冶炼生产技术
大桥金矿项目的冶炼原料为载金炭,对载金炭的处理方法较多。结合目前国内外较成熟的炭浆厂冶炼工艺及产品质量要求的实际情况,大桥金矿采用载金炭无氰解吸-电解和全湿法金银分离工艺流程。该工艺炭损较低,回收率高,节省生产成本,生产自动化程度较高,易操作和管理,工艺指标稳定。
大冶矿业的冶炼生产技术技术为成熟技术,国内外一些大型炭浆厂已应用于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多年。
2、地质咨询服务的生产技术
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业务的主要生产技术包括地质填图、化探、物探、探矿工程(槽探)、编录等,该等技术均为通用技术,被同行业广泛采用。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矿产资源开发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已于2012年7月开始采掘,预计于2012年10月开始试生产。大冶矿业矿产资源开发业务的主要采购标的为大型设备、原材料和能源。大冶矿业的大型设备均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大冶矿业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由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供电公司供应。大冶矿业生产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原矿石,其他原材料包括炸药、氰化物以及球磨机用钢球等配件和耗材。其中,原矿石为大冶矿业自主开采取得,不需要对外采购;国家对炸药和氰化物实行特供和专门管理制度,由大冶矿业依法向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球磨机用钢球等配件和耗材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的地质咨询服务业务不涉及大宗原材料采购。
2、生产模式
(1)矿产资源开发
大冶矿业为集采矿、选矿和冶炼为一体的矿业企业,目前主要产品为金锭和银锭。大冶矿业根据定期制订的生产经营计划,自行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采矿、选矿和冶炼生产。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的地质咨询服务业务的生产模式为在接受客户的委托后,自行组织技术力量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向客户提交成果报告。
3、销售模式
(1)矿产资源开发
大冶矿业生产的金锭和成品银锭的销售对象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首饰加工企业、工业企业和其他黄金投资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市场原则进行销售。由于部分低品位原矿石的运输成本较高并且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较大,该部分原矿石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大桥金矿周边的选冶企业。大冶矿业黄金产品定价将参照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的交易价格,销售款将采取先一次性预收货款,后发货的结算方式。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的定价主要参考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确定,地质咨询服务费用采取按进度分期预收,项目完成后结算的方式。
(五)资源储量情况、主要产品产量及销售情况
1、资源储量情况
大冶矿业拥有1项采矿权和17项探矿权,该等矿权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1)大桥金矿采矿权
根据甘肃地调院编制并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及国土资矿评储字〔2012〕42号《<甘肃省西和县大桥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大桥金矿采矿权的储量情况为:
(i)主矿产
① 金矿矿石量967.97×104t,金金属量31981kg,金平均品位3.30×10-6,其中: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矿石量33.75×104t,金金属量1,066kg,金平均品位3.16×10-6;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561.05×104t,金金属量19130kg,金平均品位3.41×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373.17×104t,金金属量1,1785kg,金平均品位3.16×10-6。
② 低品位金矿石量1871.7×104t,金金属量20267kg,金平均品位1.08×10-6,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矿石量18.03×104t,金金属量231kg,金平均品位1.28×10-6;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1,205.46×104t,金金属量13133kg,金平均品位1.11×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648.21×104t,金金属量6903kg,金平均品位1.06×10-6。
(ii)伴生矿产
① 银矿矿石量967.97×104t,银金属量68.28t,银平均品位7.05×10-6,其中: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矿石量33.75×104t,银金属量2.28t,银平均品位6.76×10-6;
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矿石量561.05×104t,银金属量41.44t,银平均品位7.39×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373.17×104t,银金属量24.56t,银平均品位6.58×10-6。
② 低品位金矿石伴生银矿矿石量1871.7×104t,银金属量69.36t,银平均品位3.71×10-6,其中:
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矿石量18.03×104t,银金属量1.10t,银平均品位6.11×10-6;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1205.46×104t,银金属量36.51t,银平均品位3.03×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648.21×104t,银金属量31.74t,银平均品位4.90×10-6。
(2)大桥一带探矿权
大桥一带探矿权已经达到详查阶段。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并经国土资源部备案的《甘肃省西和县大桥矿区大桥金矿外围63线-159线、540线-564线详查报告》以及国土资储备字[2012]第107 号《关于<甘肃省西和县大桥矿区大桥金矿外围63线—159线、540线—564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大桥一带探矿权的储量情况为:
(i)工业矿石
① 主矿产金
金矿资源储量矿石量495.59万吨,金金属量14850kg,平均品位Au3.00×10-6,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22)矿石量220.47万吨,金金属量6959kg,平均品位Au3.16×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275.12万吨,金金属量7891kg,平均品位Au2.87×10-6。
②伴生矿产银
资源储量矿石量163.39万吨,银金属量7.21吨,平均品位Ag4.41×10-6,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71.35万吨,银金属量2.18吨,平均品位Ag3.05×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92.04万吨,银金属量5.03吨,平均品位Ag5.47×10-6。
(ii)低品位矿石
① 主矿产金
金矿资源储量矿石量872.49万吨,金金属量9346kg,平均品位Au1.07×10-6,其中:
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矿石量498.62万吨,金金属量5282kg,平均品位Au1.06×10-6;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373.87万吨,金金属量4064kg,平均品位Au1.09×10-6。
②伴生矿产银
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373.87万吨,银金属量13.71吨,平均品位Ag3.67×10-6。
(3)地质工作程度为普查的5项探矿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大冶矿业拥有的5项探矿权,即雪坪沟探矿权、长山子探矿权、两个井探矿权、楼房沟一带探矿权、一步沟探矿权的地质工作程度已经达到普查阶段。
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礼县雪坪沟金及多金属矿普查报告》,雪坪沟矿区估算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为矿石量22,262,246.34吨,钨金属量20,161.92吨,钨平均品位0.090%。其中(332)类矿石量1,005,546.96吨,钨金属量974.01吨,钨平均品位0.097%;(333)类矿石量3,713,753.68吨,钨金属量3,061.52吨,钨平均品位0.082%;(3341)矿石量17,542,945.70吨,钨金属量16,046.35吨,钨平均品位0.091%;矿石评价品位0.090%。
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瓜州县长山子铁矿详查报告》,长山子铁矿区铁矿石工业矿石资源量(332)+(333)+(334)?类工业矿石量563.37万吨,TFe平均品位27.55%,mFe平均品位13.31%。其中,(332)类78.49万吨,TFe平均品位26.68%;(333)类206.61万吨,TFe平均品位27.95%;(334)?类278.27万吨,TFe平均品位27.50%。
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一步沟铜矿普查报告》,一步沟铜矿范围内共圈出钨矿(化)体9 个,对其中6 个矿体估算了资源量,估算WO3资源量(333+334)为3,370.25吨。
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礼县楼房沟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报告》,楼房沟一带探矿权范围内求获预测的资源量(334?)类金金属量968.93千克,同时,求获共生预测的资源量(334)类铅锌金属量10,896.28吨。
根据甘肃省地调院编制的《甘肃省肃北县两个井金多金属矿普查报告》,两个井金多金属矿估算经工程验证的预测资源量(334)?Cu(铜)金属资源量1,280.39吨,估算推断的资源量(333)矿石资源量8213.75吨,Cu金属资源量28.75吨。
(4)地质工作程度为预查的11项探矿权
截至本摘要签署日,大冶矿业拥有11项地质工作程度达到预查阶段的探矿权,即舒家庄探矿权、4193探矿权、碨子坝一带探矿权、赵家湾探矿权、魏家山探矿权、半坡子东探矿权、古堡泉西探矿权、黑山北探矿权、三台子探矿权、沙井子探矿权以及小庄里金探矿权。上述探矿权属于潜在的矿产资源,储量尚需进一步勘查确定。
2、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1)矿产资源开发
大冶矿业矿产资源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是成品金锭和成品银锭,销售对象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首饰加工、工业企业和其他黄金投资者。大冶矿业还将销售部分低品位原矿石,销售对象是大桥金矿周边的选冶企业。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从2010年开始为其他矿山企业提供地质咨询服务。2010年和2011年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业务的客户情况如下:
2011年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业务的客户情况
■
2010年大冶矿业地质咨询服务业务的客户情况
■
(六)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及采购情况
1、矿产资源开发
(1)能源供应情况
大冶矿业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由甘肃省电力公司陇南供电公司供应。大冶矿业矿山已建成35/10.5kV变电站,负责向各车间所供电,供电充足稳定。此外,为保证坑内主扇风机、事故应急照明等一类用电负荷的供电,矿区还自建了10kV 4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一台。
大冶矿业除尽量利用采矿和尾矿库回水外,所需补充的新水,从紧邻选厂的太石河取用;太石河为西汉水河的一级支流,为长年流水河流,多年平均径流量15亿立方米,完全能够满足矿山正常生产用水需要。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项目已经取得了西和县水利电力局出具的《西和县水利电力局关于对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和县大桥金矿1500t/d采选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西水电发[2010]78号)以及水利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按照大桥金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进度,大冶矿业尚未发生大额的能源采购。
(2)原材料供应情况
大冶矿业生产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原矿石、其他原材料包括炸药、氰化物以及球磨机用钢球等配件和耗材。其中,原矿石为大冶矿业自主开采取得,不需要对外采购;国家对炸药和氰化物实行特供和专门管理制度,大冶矿业依法向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球磨机用钢球等配件和耗材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按照大桥金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进度,大冶矿业尚未发生大额的原材料采购。
(3)报告期内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项目于2009年下半年完成立项。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大桥金矿项目2009年和2010年主要进行勘察,未发生大额设备采购,采购内容主要为勘察服务。自2011年起,在勘察的基础上,大桥金矿项目开始有大额设备采购。截至2012年6月30日,大冶矿业的采购内容主要为劳务和机器设备。
(a) 劳务采购
大冶矿业的劳务采购主要为接受甘肃省地调院提供的勘察服务以及兰州宝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提供的临建施工。2012年上半年大冶矿业未发生劳务采购,2009年、2010年和2011大冶矿业的劳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2011年大冶矿业劳务供应商情况:
■
2010年大冶矿业劳务供应商情况:
■
2009年大冶矿业劳务供应商情况:
■
(b) 机器设备采购
根据大冶矿业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以及预付款项, 2011年和2012年上半年,大冶矿业机器设备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2012年上半年大冶矿业机器设备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
2011年大冶矿业机器设备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的地质咨询服务业务主要依赖于相关技术人员的经验和技能,只有少量的设备采购,不涉及大宗原材料采购。
(七)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大桥金矿为新建矿山,安全设备、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保证矿山和矿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冶矿业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全与消防制度,并设置专门的部门负责安全与消防管理制度的管理和实施。大冶矿业对矿山员工进行定期教育和培训,重点岗位持证上岗,以保证矿山的安全。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冶矿业已建立了多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部位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等。同时大冶矿业落实从总经理、副总经理到各级生产负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地保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得到实施。
3、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安全生产情况
影响大桥金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潜在因素和情况主要包括地表塌陷、冒顶片帮、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爆炸及爆破器材的危害、中毒、窒息及粉尘的危害、触电伤害、车辆伤害、运转设备伤害、噪声危害以及雷击危害等。大冶矿业已经针对上述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政府批准文件
大冶矿业已经取得了安全许可证并且就大桥金矿项目及豹子沟尾矿库和界牌沟尾矿库的相关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备案,相关情况请见请见本摘要第五章“拟购买资产的情况”之第一部分“拟购买资产的主要情况”中关于大冶矿业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的内容。
5、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根据大桥金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桥金矿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总投资为752.5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31%。
大冶矿业的地质咨询服务业务不存在高危险情况,不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
(八)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治理情况
大桥金矿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大冶矿业在大桥金矿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保法规,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将各污染物的危害降至最低。针对矿山开采及选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源,大冶矿业主要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1)控制废水
大桥金矿选矿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较高,回水率达到96.5%。选矿炭浸工艺产生的废水全部经过污水处理后返回选矿系统,对周围环境无污染;冶炼车间生产污水在冶炼室内加碱中和回收重金属后返回炭浆厂循环使用。大桥金矿的选矿流程按照污水零排放设计,无不合格污水外排。
一般性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量较少,且水中不含有害物质,只有少量悬浮物和有机物,经化粪池沉淀过滤后再通过直接过滤法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加氯或药物——消毒,处理后达到中水国家排放标准排往尾矿库。
(2)控制废气
对于工艺及冶炼产生的废气,在冶炼室内集中收集到酸雾吸收塔,配入碱液循环喷淋吸收,使排出气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处理达标后循环利用。
(3)控制废渣
大冶矿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尾矿、采矿废石、煤渣。
对于炭浸作业产生的含氰尾渣,先经反洗式压滤机压滤,滤液返回生产系统再用。在严格控制加水的前提下,用新水对压滤后的滤饼反洗,使之含氰降低到允许排放浓度后,堆于尾矿库中。为避免扬尘危害环境,在尾砂暴露出水面后,将及时压土复垦绿化。
对于采矿废石,由于其中不含有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对人畜有害物质,对环境不产生危害,一部分用于井下充填,一部分作为筑坝材料等使用,剩余部分堆放于废石场,待条件成熟时进行综合利用。
对于锅炉产生的煤渣,先临时堆放,为避免扬尘危害环境,将控制堆放时间,主要用于建筑材料和铺路之用。
(4)控制噪声
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球磨机、破碎机、空压机等。大冶矿业对这些设备作了减震处理外,在设备上安装了消声器并在车间内安装吸音材料,大大降低了噪声的污染。
(5)控制粉尘
破碎筛分设备及皮带运输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化验室在操作过程也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为减少矿尘在空气中的传播,尽量加湿矿石,在破碎机的进料口,排料口及皮带输送机的卸料口设喷雾除尘。为减少矿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地面每班用水冲洗一次;破碎机及振动筛的产尘点设防尘密闭罩,分区集中除尘,采用有效的除尘设备,净化后的空气排至大气。最终使工作地点的含尘浓度和排入室外浓度控制在符合国家相应环保标准要求范围以内。
2、环评批复及其他政府批准文件
大冶矿业已经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对于大桥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以及陇南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大桥金矿的矿山地质环境与治理恢复方案已获得备案,相关情况请见本摘要第五章“拟购买资产的情况”之第一部分“拟购买资产的主要情况”中关于大冶矿业取得的相关许可及资质情况的内容。
3、环境保护投入情况
根据大桥金矿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桥金矿项目的环保工程投资为2,418.76万元,占总投资的 10.63%。
大冶矿业的地质咨询服务业务不存在污染环境的情况,不涉及环境保护相关问题。
(九)因安全生产或环境保护受到处罚情况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2年7月10日出具的证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号:(甘FM安许可证字[2562]),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今一直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7月19日出具的证明,“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至今,能够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建设相关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取得了相应的环保许可和批准,未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受到环境处罚”。
(十)质量控制情况
大冶矿业已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制度,产品质量控制最终目标是满足顾客需求。
1、矿产资源开发
为了保证大桥金矿采、选、冶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符合设计技术指标要求,使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大冶矿业制定了《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桥金矿采选冶质量控制制度》,对大桥金矿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过程质量控制。按照该制度,大冶矿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大桥金矿的采选冶实施质量控制:
(1)明确公司负责各生产阶段质量控制的部门和第一责任人,明确质量责任。
(2)实施严格的现场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各生产阶段的质量检查、核验记录制度、质量问题报告制度、产品质量知识教育和现场技术指导制度、产品质量自检、互检和周期巡检的三检制度、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生产工艺技术指标调整前的内部审查等程序。
(3)大桥金矿总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专题会议。在专题会议上分析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安排和调整工作部署,改进质量检验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采选冶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控制检验资料档案。要求按《归档规范》由专职采矿、选冶工程师负责整理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技术资料,认真分析现场检验记录,班报表和汇总日报。
(5)要求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质量三检制是大桥金矿对采选冶产品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的三个环节,并为每一环节提供操作和方法的质量控制制度。质量三检制包括三大质量控制过程:一首件三检制;二生产过程自检、互检、周期巡检三检制;三是作业末期三检制。并分别为三个检验过程提供操作方法。
(6)制定了大桥金矿采矿质量控制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以及选矿和冶炼质量控制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作业指导书并要求在生产各环节严格执行。
2、地质咨询服务
大冶矿业针对地质咨询服务业务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DZ/T 0251-2012)。大冶矿业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从人员、设备和仪器、信息等资源方面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配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大冶矿业在提供地质咨询服务的过程中,对质量管理过程、产品实现过程及地质原始资料进行控制和检查验收,确保每个过程、每样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对自检、互检、抽检及上级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以达到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
为了实现地质咨询服务的质量控制目标,大冶矿业采取以下主要质量控制措施:
(1)建立并实施了文件、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管理职责,制定了签发、标识、保管等管理过程。
(2)根据质量管理的需要,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3)配备了完善的生产和办公设施以及齐全、先进的生产设备,对检测设备按要求进行校验和维护,保障良好的硬件条件。
(4)按照招标立项、设计编审、野外施工、综合研究与报告编审等过程实施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过程管理,对各个生产过程进行自检、互检和抽检,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3、质量合规情况
2012年7月10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大冶矿业“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公司的产品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截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该公司未有任何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也没有因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问题而受到过任何投诉或处罚,亦不存在因本函出具日之前的事宜而发生可能会被处罚的情形”。
三、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
中联评估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大冶矿业100%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518号《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增发股份方式收购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大冶矿业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采用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价值为257,506.13万元,采用收益法下的评估价值为258,727.55万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大冶矿业股东全部权益在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257,506.13万元,增值额为249,544.27万元,增值率为3,134.25%(以经甘肃省财政厅批准的结果为准)。
(一)大冶矿业本次评估概述
1、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反映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大冶矿业的股东全部权益,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大冶矿业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总资产账面值 28,165.12 万元,负债账面值 20,203.26 万元,净资产 7,961.86 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账面值 4,714.44 万元;非流动资产账面值 23,450.68 万元;流动负债账面值 17,463.26 万元;非流动负债账面值 2,740.00 万元。
3、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12年6月30日。
4、评估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5、评估方法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6、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a)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b)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c)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特殊假设
(a) 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b) 大冶矿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c) 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目前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d) 评估对象未来经营期内能够按照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大桥金矿进行正常的开采、加工及销售。
(e)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大冶矿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f)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g) 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大冶矿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h) 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大冶矿业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及大冶矿业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i) 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7、 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大冶矿业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以经甘肃省财政厅批准的结果为准)
资产账面值28,165.12万元,评估值277,709.39万元,评估增值249,544.27万元,增值率 886.00 %。
负债账面值2,740.00万元,评估值2,740.00万元,无增减值。
净资产账面值7,961.86 万元,评估值257,506.13万元,评估增值249,544.27万元,增值率 3,134.25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
净资产账面值 7,961.86 万元,评估值 258,727.55 万元,评估增值 250,765.69 万元,增值率 3,149.59 %。
(3)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a) 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净资产价值为258,727.55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净资产价值257,506.13万元,高 1,221.42 万元,高 0.47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i) 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大桥金矿采矿权和大桥一带探矿权根据适用条件,选取折现现金流量法,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同时收入成本费用根据行业平均数据确定;其他资产则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ii) 收益法评估是以大冶矿业整体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整体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同时考虑大冶矿业处于矿山在建阶段,收入预测根据行业平均数据确定,成本费用则是根据大冶矿业自身情况确定。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b) 评估结果
从稳健和谨慎角度,我们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价值参考。由此得到大冶矿业净资产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257,506.13万元(以经甘肃省财政厅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采用市场比较,即利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企业价值或上市公司的价值作为参照物,通过企业与参照物之间的对比分析,以及必要的调整,来估测企业整体价值。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
本次评估目的是资产重组,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大冶矿业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
大冶矿业的经营业务主要为矿产资源的开采、冶炼和销售及勘探咨询服务等。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对大冶矿业未来年度的收益预测主要来源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冶炼业务收益,未考虑勘探咨询服务收益,收益预测口径和参考依据与资产基础法中大桥金矿采矿权和探矿权估值基本一致。
但是,考虑到资产基础法中大桥金矿采矿权和探矿权估值选取的参数主要是参考行业平均水平,而收益法选取的参数考虑了大冶矿业自身情况,同时,未来收益的预测受到矿产品价格、销售情况及费用开支情况潜在变动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出于减少不确定性和谨慎的原则,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三)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结果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值22,703,842.19元,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没有评估增减。
2、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面值19,898,935.78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等。预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没有评估增减。
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170,992.47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89,414.08元,账面净值 3,981,578.39元。主要是应收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贵州项目的往来款、各项押金、员工备用金等。
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在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
对关联方往来等收不回的可能性很小,评估风险损失为0%。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100%。
发生时间1年以内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5%;发生时间1到2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10%;发生时间2到3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15%;发生时间3到4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50%;发生时间4到5年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70%;发生时间5年以上的发生评估风险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在100%。
按以上标准,确定其他应收款评估风险损失为189,414.08元,以其他应收款合计金额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为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综上,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3,981,578.39元,没有评估增减。
4、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560,062.36元,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余额。评估人员获取其他流动资产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报表数核对相符。评估人员检查增值税计提正确性及汇缴真实性。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560,062.36元,没有评估增减。
5、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
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评估值 1,055,492.00元,评估增值44.21%。
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账面值 133,004,607.62 元,为大冶矿业大桥金矿项目正在建设的井巷工程、尾矿库工程、选厂工程等工程,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全部完工。
评估人员在现场核实了在建工程相关明细账、入账凭证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概预算和预决算等资料,查看了在建工程的实物,与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确认委估的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基本上是按计划进行的,实物质量达到了设计要求,实际支付情况与账面相符。在确认工程预算合理性的前提下,无不合理费用,考虑在建工程账面值里包含了资本化利息,故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在建工程(土建工程)评估值 133,004,607.62 元,没有评估增减。
7、 无形资产
(1) 矿业权
无形资产-矿业权评估值 2,588,010,600元。评估增值 2,495,087,350.33 元,增值率2,685.11%。具体分析请参见本章第四部分“大冶矿业拥有的矿业权的评估情况”。
(2)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值 7,796,405.05 元,为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管理费、土地补偿费、土地新增使用费及土地开垦费等支出的摊销后余额。
估价人员在现场查勘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评估得到估价对象在估价设定用途、使用年限、开发程度和现状利用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为:
评估土地总面积:68,169.20平方米
评估土地总地价:400.09万元
对于的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支付的土地费用账面值合计3,818,311.83元,为大冶矿业支付的选厂办证面积以外的土地新增使用费、土地开垦费及征地补偿款等费用,因大冶矿业对选厂办证面积以外的土地采用租赁方式使用,故本次评估,对这部分支出按摊销后的余额列示。
综上,土地使用权评估值7,819,211.83元,评估增值22,806.78元,增值率为0.29%。
(3) 无形资产-其他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为3,274.47元,为大冶矿业购买的办公软件摊销后的余额。
对购买的办公软件,评估人员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期限,查阅了原始凭证。经核实表明账、表金额相符,按照基准日市场价确定评估值。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12,200元,评估增值272.6%。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47,353.52元,主要为会计确认收入成本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形成。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人员核对了原始凭证和相关账簿,了解大冶矿业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抵扣政策的差异,查看大冶矿业明细账、总账、报表数、纳税申报数是否相符;核实所得税的计算依据,取得纳税凭证,核对是否相符。核实结果账表单相符。以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47,353.52元,没有评估增减。
9、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为32,000,000元,为大冶矿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分行借入的一年以内未到期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有关凭证,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
短期借款评估值为 32,000,000元,没有评估增减。
10、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404,279.33元。为应付职工工资。评估人员核实了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及使用情况。本次评估中,对职工工资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404,279.33元,没有评估增减。
11、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值297,934.24元,主要为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应交税费,评估人员获取应交税费明细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报表数核对相符。索取税务部门汇算清缴、大冶矿业纳税申报、年终税务稽查报告等资料,了解企业应纳税项的内容,核查相关数据的勾稽关系。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297,934.24元,没有评估增减。
12、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账面值为382,305.01元,主要为应付未付2012年6月21日至30日的利息。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有关凭证,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
应付利息评估值为382,305.01元,没有评估增减。
13、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40,948,064.21元,主要是应付工程质保金及工程款等。其他应付款真实、金额准确,在未来应支付相应的权益或资产,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40,948,064.21元,没有评估增减。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值为100,600,000元,为大冶矿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分行和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入的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有关凭证,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100,600,000元,没有评估增减。
15、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为27,400,000元,为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分行借入的一年以上未到期借款。评估人员查阅了借款合同、有关凭证,核实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相关内容,并向银行函证,确认以上借款是真实完整的。
长期借款评估值为27,400,000元,没有评估增减。
(四)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
收益法下,大冶矿业净资产账面值 7,961.86 万元,评估值 258,727.55万元,评估增值250,765.69万元,增值率3,149.59%。
对未来收益以及收益法下评估结果的测算,主要是在评估对象报表揭示的历史营业收入、成本和财务数据的核实以及对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未来的发展等综合情况作出的一种专业判断。收益法下大冶矿业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基于其资源储量、资源预计价格、预计生产能力、费用管理能力、资产负债结构等情况综合判断后,现金流折现结果高于净资产账面值造成的。
(五)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大冶矿业本次评估结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根据资产基础法,大冶矿业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 7,961.86 万元,评估值257,506.13万元,评估增值249,544.27万元,增值率3,134.25%(以经甘肃省财政厅批准的结果为准)。
评估增值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下转A142版)
项目 | 2012年6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一、账面原值 | |||
软件 | 13,840.00 | 13,840.00 | 13,840.00 |
矿业权 | 92,923,249.67 | 89,150,581.75 | 56,460,195.50 |
土地使用权 | 8,250,904.00 | 8,250,904.00 | 7,325,468.00 |
合计 | 101,187,993.67 | 97,415,325.75 | 63,799,503.50 |
二、累计折旧 | |||
软件 | 10,565.53 | 9,181.51 | 6,413.47 |
矿业权 | - | - | - |
土地使用权 | 454,498.95 | 244,730.20 | - |
合计 | 465,064.48 | 253,911.71 | 6,413.47 |
三、账面价值 | |||
软件 | 3,274.47 | 4,658.49 | 7,426.53 |
矿业权 | 92,923,249.67 | 89,150,581.75 | 56,460,195.50 |
土地使用权 | 7,796,405.05 | 8,006,173.80 | 7,325,468.00 |
合计 | 100,722,929.19 | 97,161,414.04 | 63,793,090.03 |
序号 | 矿产资源勘查 许可证号 | 勘查项目 | 勘查面积 (平方公里) | 勘查位置 | 有效期至 |
1 | T62120100102038057 | 瓜州县古堡泉西铜多金属矿普查 | 19.45 | 甘肃省瓜州县 | 2013-1-6 |
2 | T62120100102038058 | 瓜州县长山子铜及多金属矿普查 | 16.13 | 甘肃省瓜州县 | 2013-1-6 |
3 | T62120100102038059 | 瓜州县半坡子东铅锌多金属矿普查 | 33.62 | 甘肃省瓜州县 | 2013-1-6 |
4 | T62120100102038060 | 阿克塞县4193高地铜多金属矿普查 | 23.50 | 甘肃省阿克塞县 | 2013-1-6 |
5 | T62120100102038061 | 瓜州县黑山北铜多金属矿普查 | 25.87 | 甘肃省瓜州县 | 2013-1-6 |
6 | T62120100102038062 | 宕昌县赵家湾铅锌多金属矿普查 | 17.11 | 甘肃省宕昌县 | 2013-1-6 |
7 | T62120100102038063 | 宕昌县碨子坝一带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89.49 | 甘肃省宕昌县 | 2013-1-6 |
8 | T62120100102038064 | 礼县小庄里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59.61 | 甘肃省礼县 | 2013-1-6 |
9 | T62120100102038065 | 武山县三台子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11.67 | 甘肃省武山县 | 2013-1-6 |
10 | T62120100102038066 | 礼县雪坪沟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12.43 | 甘肃省礼县 | 2013-1-6 |
11 | T62120100102038067 | 西和县大桥一带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121.63 | 甘肃省西和县 | 2013-1-6 |
12 | T62120100102038068 | 武山县魏家山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85.52 | 甘肃省武山县 | 2013-1-6 |
13 | T01120110802044926 | 肃北县两个井金多金属矿普查 | 63.37 | 甘肃省肃北县 | 2013-7-25 |
14 | T01120100402039986 | 礼县楼房沟一带金及多金属矿普查 | 29.52 | 甘肃省礼县 | 2014-4-19 |
15 | T01120091202037177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一步沟铜矿普查 | 49.65 |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 2013-12-31 |
16 | T01120100402040058 | 肃北县沙井子铜矿普查 | 57.75 | 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 | 2014-4-19 |
17 | T01120100402040057 | 徽县舒家庄铜矿普查 | 33.77 | 甘肃省徽县 | 2014-4-19 |
序号 | 探矿权名称 | 账面价值(元) |
1 | 古堡泉西探矿权 | 23,816.00 |
2 | 长山子探矿权 | 1,548,615.80 |
3 | 半坡子东探矿权 | 37,388.00 |
4 | 4193探矿权 | 18,924.00 |
5 | 黑山北探矿权 | 33,435.00 |
6 | 赵家湾探矿权 | 22,620.00 |
7 | 碨子坝一带探矿权 | 44,390.00 |
8 | 小庄里探矿权 | 18,796.00 |
9 | 三台子探矿权 | 1,101,860.14 |
10 | 雪坪沟探矿权 | 4,325,374.74 |
11 | 大桥一带探矿权 | 1,719,877.63 |
12 | 魏家山探矿权 | 31,650.00 |
13 | 两个井探矿权 | 704,099.00 |
14 | 楼房沟一带探矿权 | 1,432,247.00 |
15 | 一步沟探矿权 | 1,897,290.00 |
16 | 沙井子探矿权 | 88,679.00 |
17 | 舒家庄探矿权 | 64,713.00 |
负 债 | 2012年 6月30日 | 2011年 12月31日 | 2010年 12月31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00,000.00 | - | - | - |
应付账款 | - | - | 862,858.21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279.33 | 404,798.13 | 268,720.71 | 408,180.43 |
应交税费 | 297,934.24 | 8,045,056.14 | 1,063,864.85 | 406,934.40 |
应付利息 | 382,305.01 | 330,267.17 | 82,582.50 | - |
其他应付款 | 40,948,064.21 | 387,725,218.54 | 16,370,100.75 | 50,995,073.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600,000.00 | 100,600,000.00 | 7,000,000.0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4,632,582.79 | 497,105,339.98 | 25,648,127.02 | 51,810,187.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7,400,000.00 | 27,400,000.00 | 28,000,000.00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780,000.00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400,000.00 | 27,400,000.00 | 28,780,000.00 | - |
负债合计 | 202,032,582.79 | 524,505,339.98 | 54,428,127.02 | 51,810,187.92 |
项目 | 2012年6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2010年12月31日 | 200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81,651,223.89 | 605,563,739.31 | 112,746,035.79 | 101,836,620.83 |
负债总额 | 202,032,582.79 | 524,505,339.98 | 54,428,127.02 | 51,810,187.92 |
所有者权益 | 79,618,641.10 | 81,058,399.33 | 58,317,908.77 | 50,026,432.9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9,618,641.10 | 81,058,399.33 | 58,317,908.77 | 50,026,432.91 |
项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 | 36,639,000.00 | 14,971,600.00 | - |
营业利润 | -1,448,576.28 | 29,668,195.85 | 9,400,305.85 | -4,489,848.92 |
利润总额 | -1,468,576.28 | 30,293,238.85 | 8,382,305.85 | -4,529,635.79 |
净利润 | -1,439,758.23 | 22,740,490.56 | 8,291,475.86 | -4,529,635.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9,758.23 | 22,740,490.56 | 8,291,475.86 | -4,529,635.79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元) | 占地质咨询服务业务 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
1 | 甘肃金石矿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3,751,600.00 | 37.54% |
2 | 肃北县天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353,000.00 | 30.99% |
3 | 湖北新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 | 11,525,400.00 | 31.47%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收入(元) | 占地质咨询服务业务 当期销售总额比例 |
1 | 甘肃金石矿产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758,100.00 | 31.80% |
2 | 肃北县天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822,600.00 | 38.92% |
3 | 湖北新宇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兰州办事处 | 4,380,900.00 | 29.28%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品种 | 金额(元) | 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甘肃省地调院 | 勘察服务 | 25,191,009.26 | 100% |
2 | 兰州宝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临建施工 | 2,085,863.79 | 1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品种 | 金额(元) | 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甘肃省地调院 | 勘察服务 | 12,010,930.006 | 100% |
2 | 兰州宝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临建施工 | 862,858.21 | 1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品种 | 金额(元) | 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甘肃省地调院 | 勘察服务 | 16,440,740.00 | 1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品种 | 金额(元) | 占当期同类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烟台金元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 浸出槽、搅拌槽 | 4,480,000.00 | 23.78% |
2 | 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公司 | 球磨机 | 4,360,000.00 | 23.15% |
3 | 美卓矿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破碎机 | 4,160,000.00 | 22.09% |
4 | 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828,000.00 | 4.40% |
5 | 北京市金长城机械制造厂 | 触吸电解等设备 | 600,000.00 | 3.19% |
5 | 兰州众邦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 动力电缆 | 600,000.00 | 3.19%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品种 | 金额(元) | 占当同类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烟台金元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 浸出槽、搅拌槽 | 1,680,000.00 | 19.58% |
2 | 山东黄金集团烟台设计研究工程公司 | 球磨机 | 1,635,000.00 | 19.05% |
3 | 美卓矿机(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破碎机 | 1,248,000.00 | 14.54% |
4 | 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 | 压滤机 | 828,000.00 | 9.65% |
5 | 北京市金长城机械制造厂 | 触吸电解等设备 | 600,000.00 | 6.99% |
科目名称 | 账面值(元) | 评估值(元) | 增值率%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设备合计 | 1,506,555.96 | 731,914.84 | 1,308,100.00 | 1,055,492.00 | -13.17 | 44.21 |
机器设备 | - | - | - | - | ||
车辆 | 1,163,672.00 | 621,901.91 | 1,113,400.00 | 912,661.00 | -4.32 | 46.75 |
电子设备 | 342,883.96 | 110,012.93 | 194,700.00 | 142,831.00 | -43.22 | 29.83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B | C | D=C-B | E=D/B×100% | ||
1 | 流动资产 | 4,714.44 | 4,714.44 | - | - |
2 | 非流动资产 | 23,450.68 | 272,994.95 | 249,544.27 | 1,064.12 |
3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4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5 | 固定资产 | 73.19 | 105.55 | 32.36 | 44.21 |
6 | 在建工程 | 13,300.46 | 13,300.46 | - | - |
7 | 无形资产 | 10,072.29 | 259,584.20 | 249,511.91 | 2,477.21 |
8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779.64 | 781.92 | 2.28 | 0.29 |
9 | 矿业权 | 9,292.32 | 258,801.06 | 249,508.74 | 2,685.11 |
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4 | 4.74 | - | - |
11 | 资产总计 | 28,165.12 | 277,709.39 | 249,544.27 | 886.00 |
12 | 流动负债 | 17,463.26 | 17,463.26 | - | - |
13 | 非流动负债 | 2,740.00 | 2,740.00 | - | - |
14 | 负债总计 | 20,203.26 | 20,203.26 | - | - |
1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7,961.86 | 257,506.13 | 249,544.27 | 3,134.25 |